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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不认信托 私募发行被迫二选一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07日 07:2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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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时报记者 杜晓光

  “都谈好了,本来挺高兴,结果银行说信托账号不能用,白忙活一场。而且银行、信托两头都不好得罪,日子真难过。”日前广州一位知名私募经理接受记者采访时大吐苦水。据了解,广、深几家私募近几个月来都遭遇过类似尴尬,因信托公司不为银行所认可导致发行受阻,只好被迫在更换银行与更换受托人之间二选一。

  据信托和私募渠道可靠消息,2月某知名绩优私募因受托人不为银行认可,万事俱备的产品发行工作最终功亏一篑,只好另觅信托账号。无独有偶,广州瑞天投资总经理李鹏也透露,近期该公司发行的两期产品都是与四川某信托公司合作,但销售银行不同,其中一只产品因银行不愿与该信托公司合作,最终该产品不得不将受托人更换成华宝信托。即将发行第二只产品的广州赢隆资产总经理罗兴文也表示,有的银行不认可个别信托公司,所以他们事先会了解清楚银行与信托之间的合作情况。此外,证券时报记者采访的私募中,有深圳、广州地区3家私募明确表示遇到过类似情况,曾任三羊营销总监的杨影菲也表示存在这种现象。

  来自中国银行内部人士证实,目前银行发行阳光私募理财产品不仅看私募实力,也要审核受托人的情况,而且受托人占有重要地位。据了解,目前某银行分行就比较排斥东北某信托,甚至曾在该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的项目上暗示,“换成其他信托都好谈”。而把关更严格的工行不与信用评级较低的联华信托合作也早已不是秘密。

  据业内人士介绍,信托公司有很多项目团队,存在各个团队之间素质良莠不齐的现象,个别团队在与银行合作过程中,为提升销售业绩将自己的提成回扣给客户,造成银行与信托销售价格出现差异,从而引起银行的不满。此外,信用等级、风控制度和承受风险能力等因素也成为银行发行信托产品中对受托人考量的重要因素。

  分析人士认为,由于这类现象多次出现,银行与信托的合作关系已成为私募产品发行中不应忽略的环节。广州一位私募经理表示,私募发行产品一定会选择发行时机,若出现上述情况肯定会延误产品发行,这可能会对新产品净值产生一定影响,同时也不可避免浪费一定财力和精力。

  广州瑞富私募研究中心总经理彭亚轩则表示,目前私募所处地位的确很艰难,遇到这种状况,两头都得罪不起,与银行谈判不容易,放弃会很可惜;而信托公司与账号挂钩,在账号稀缺的形势下,更是不能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