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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3月07日 11:0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正在召开的全国“两会”上,不少代表在提案中指出,当前网络交易越来越火爆,网络欺诈现象也愈演愈烈。代表们建议,应在司法介入、市场准入和利益杠杆等多方面加强监管,以改变有关法规相对滞后以及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的现状。
建议一:
解决案件太小不能立案问题
全国政协委员、中央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贺强在提案中称,防范打击网上支付中可能出现的风险,案件太小不能立案的情况需要有所改变。
贺强认为,网上消费、网上支付在发展中不可避免地遇到欺诈、钓鱼等风险,对此他表示,有诈骗就要坚决打击,不能因为有一些欺诈就不搞网上支付了,而这也需要政府的更多关注。
“诈骗属于违法犯罪,触犯刑法了肯定就是公安部门要介入。”贺强认为,当前打击网上诈骗的过程中,因为涉及数额较小而公安机关不能立案的现象确实存在。但对于网上欺诈这种普遍比较小额的特点,也需要加以研究。
建议二:
适当提高网络商户手续费率
全国政协委员、建行信用卡中心总经理赵宇梓日前在递交的“两会”提案中建议,应建立健全网络商户管理制度、明确监管部门、制定合理的手续费率标准、明确商户管理责任。
赵宇梓指出,个人网上商户的出现和发展,也引发了银行卡网上套现、洗钱、欺诈等负面问题。管理制度不健全、监管部门不明确、网络商户手续费率低导致套现增加和恶性竞争,以及对第三方支付公司缺乏有效管理是引发网络商户问题的主要原因。
他认为,目前网络商户手续费率绝大部分为零,应比照实体商户手续费率进行定价。实体商户手续费率标准由人民银行按照不同商户类型制定颁布(最高为2%),他建议网络商户适当提高信用卡交易手续费率标准,通过增加网络套现成本,有效遏制套现洗钱犯罪。
建议三:
信息泄露“谁发展谁负责”
赵宇梓还在提案中称,网上购物易发生大规模集中泄露风险。此外,还有部分不法网上商户受理伪卡、兜售仿冒或违禁商品、进行网络欺诈等。
目前,对第三方支付公司的商户风险责任机制、赔付机制、资金清算及差错处理等方面的配套管理条例仍未出台。他建议,参照实体收单机构监管措施,对于网络商户按照人民银行、银监会有关实体商户“谁发展谁负责”的管理要求进行管理,明确网络商户收单机构须承担商户发展、信息泄露防范信用卡欺诈套现等管理责任。
三大国有运营商将涉足网络支付
易观智库近日发布的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网上支付交易规模超过1万亿,同样实现全年翻番。
日前,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董事长王建宙在全国政协会议间隙证实,中国移动正在申请第三方支付牌照,准备和金融机构合作建立第三方支付平台。记者也从其他渠道获悉,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也正在筹建第三方支付公司,计划开展网上支付等业务。 (记者薛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