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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兴浩:建议修改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07日 11: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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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兴浩‘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建议之三

  关于修改“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管理办法”的建议

  一、建议的内容:

  建议取消“家电下乡”中标生产企业标识卡发放数量的限制,改由中标企业自主申报。

  二、建议受理部门:商务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三、建议的理由:

  1、现行“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管理办法”使中标企业回到计划经济年代。

  2010年9月份下旬商务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管理的通知(商建函[2010]798号),通知指出:“原则上,中标生产企业当月标识卡申领量不得超过上年月均销售量的120%(中标时间不满一年的中标生产企业按累计入围时间内的月均销售量确定),空调器等季节性产品在产品备货期可将申领上限临时增加到上年月均销售量的3倍。”

  这一管理办法,是以上年度月均销售量为基准来发放本年度的标识卡数量。而对中标企业来说,他们的营销战略是依据市场环境、企业发展战略的变化而变化的,企业上一年度家电下乡产品的销售量与下一年度的销售量不能以一个简单的推算来决定,其产品的特性、国家相关政策的变化、市场战略的调整、企业的发展速度等等因素都会影响不同年度家电下乡产品的产销量。标识卡数量的限制,将使家电下乡生产中标企业回到计划经济年代,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

  2、限制发放标识卡会严重挫伤家电下乡中标企业“下乡”的积极性。

  家电下乡是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策,对刺激经济,促进消费,控制危机,拉动内需都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据统计,截止到2010年12月,仅广东省家电生产企业的全国家电下乡产品累计销售7718万台,实现销售额1732.3亿元。但2010年9月出台的“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管理办法”,将严重挫伤家电下乡中标企业的积极性,使家电下乡原有的良好态势受到抑制。一方面,企业的成本压力将进一步增加,另一方面,企业的产能得不到应有的释放,生产计划被打乱,从而导致员工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