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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公司将积极探索 直接持有央企上市公司股权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08日 02: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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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两会报道组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国新公司”)董事长谢企华7日在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专访时表示,将积极探索直接持有央企上市公司股权。

  谢企华表示,下一步应推动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进一步深化改革,应该积极探索直接持有央企上市公司股权。“国资委毕竟是国务院政府机构,直接充当出资方不合适。”

  对于国新公司的职责,谢企华说,主要是推动中央企业联合重组,使中央企业做强做优,提高国际竞争力。“现在中央企业有主业,但是也有其他多元产业,应该集中起来,进行市场竞争和走出去,进一步提高竞争实力。”

  对于下一步投资的方向,她明确表示,“国新的投资标的选择标准非常简单——关系到国家经济命脉、经济安全的产业,以及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

  对于下一步多少家央企会打包进国新公司,谢企华特别指出,“有多少家央企会打包进去目前没有计划,将完全按照自愿原则,以提高竞争力为目标,绝对不能拉郎配。”

  对于央企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谢企华表示,国新也会成为新兴产业重组平台,不是去搞生产经营,而是通过资产重组的方式,整合央企内部的新兴产业。

  她说,国新公司起的是纽带作用,搭建一个平台,吸引各方资金进去,不一定是只有国新公司进去,“现在,我们只能参股,毕竟资本金太少。我想,未来国家应该会继续向国新公司进行注资,国新公司仅仅依靠45亿元的注册资本金是远远不够的。”

  谢企华认为,国新公司投资空间有限,这是目前央企所处发展阶段造成的。她建议,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制定和完善国企改革“游戏规则”;并建立规范的国有产权交易平台,使国有产权交易过程接受社会和市场的双重监督,实现国有资本的自由流通;尽快开放对投资主体的限制,吸收民营资本、国外资本以及社会资本(含个人及原国企职工)参与国有企业改革、购买国有产权,实现国有企业投资主体与产权结构多元化;推进生产要素资本化,企业内部实行要素股权化,特别是对技术、管理等无形资产要予以资本化,并在股权结构中体现为股权要素,为技术进步和企业家进入治理结构提供产权制度方面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