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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称被强制提价放款 顺德农商行回应已获其同意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08日 04:1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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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经记者 郭维娜 发自深圳

  昨日有(3月7日)顺德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顺德农商行)客户反映,银行未经其同意调高利率后放款,顺德农商行则称已跟客户作多次沟通,(提高利率)是经过客户同意的。

  已多次沟通?

  昨日,顺德农商行的客户张先生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他于去年12月在顺德农商行某支行申请了商业贷款(首套房)。几天后银行通知他贷款已获批(八折),年后放款。2月11日他主动联系信贷经理,被告知利率优惠取消了,而且还可能是1.1甚至1.2倍基准利率。今年3月1日,张先生再次联系客户经理,客户经理称已按基准利率放款。

  “我根本就不知情,要不是我主动联系他,到时未还款还不出现信用问题?”张先生表示。

  目前张先生已经致电广东银监局,银监局告诉他,已将他的情况移交佛山银监分局处理,同时张先生还致电佛山银监分局顺德办事处说明情况。该办事处相关工作人员则告诉记者,目前张先生的情况他们正在处理,“最近在跟进,跟相关高管也在沟通”,她表示,有进一步的情况会告知张先生。

  而张先生的客户经理对记者表示,由于国家加强了监管,银行信贷额度也很紧,房贷利率不再有优惠,他已经跟张先生解释了很多次,而且贷款现在已经处在供房阶段,“我们肯定是经过客户的同意才放的款,当时我们打过他的办公电话、手机,这些电信公司有记录。我们已经和他沟通了几次,告诉他利率没有优惠,放款之前都有联系过,可以了才放款。现在我们也在积极跟客户联系,目前我会把这个情况交给有关部门处理,希望客户谅解。”他多次强调已经和客户做了多次沟通,一切按政策办,无意侵犯客户权利。

  张先生则表示,“我觉得不合理,我也不想走法律程序,我希望通过监管部门尽快有个结论。”

  广东银监局:不得以“价高者得”放款

  记者昨日获悉广东银监局的一份声明称,目前房贷纠纷问题的解决已取得阶段性成效。2月28日至3月3日,广东银监局辖内主要商业银行在4天时间内已发放首套个人住房贷款6546笔,共计25.24亿元。

  该声明表示,广东银监局采取一系列化解房贷纠纷的针对性措施:一是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召开专门会议,强调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妥善处置房贷纠纷。二是要求商业银行全面核查房贷业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分类处置方案,确保房贷业务依法合规。银行与客户已签订发生法律效力的书面合同或承诺函的,银行必须按合同或承诺函的约定条款执行;如银行出具的承诺函或银行要求客户单方面签字的借款合同不具有完全法律效力,但客户或银行确有证据证实银行曾按政策要求做出过贷款利率优惠承诺的,银行应区别对待,积极主动与客户进行协商,切实履行诚信责任。三是严禁商业银行在房贷发放过程中出现乱收费、捆绑销售理财产品等违规行为,一旦查实要及时整改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四是要求商业银行灵活调度资金,在完善法定手续的前提下按照贷款受理、审批时间顺序尽快发放相关住房贷款,不得简单采取“价高者得”的方式发放个人住房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