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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3月08日 04: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162种药品售价平均下调21%
普药类上市公司业绩将受影响
邢佰英
□本报记者 邢佰英
日前发改委发布了调整部分抗微生物类和循环系统类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这是继发改委2010年12月份启动调整部分药品最高零售价之后的又一次降低药价行为。此次调价主要涉及青霉素、头孢等抗微生物类以及心脑血管药品的最高零售价。分析人士表示,此举对国内以生产普药为主的医药上市公司将带来一定的冲击,例如双鹤药业、西南药业等。
受此消息冲击,3月7日在大盘上涨1.86%的情况下,医药生物板块仅上涨0.15%,在23个板块中位列末位。
平均降价21%
此次发改委调整部分药品价格的政策,主要降低部分用于治疗感染和心血管疾病的抗生素和循环系统类药品最高零售价格,共涉及162个品种,近1300个剂型规格。调整后的价格比现行规定价格平均降低21%,预计每年可减轻群众负担近100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早在2010年12月12日,发改委已经降低了头孢曲松等部分单独定价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涉及抗生素、心脑血管等十七大类药品,调整后的价格比现行规定价格平均降低19%,预计每年可为群众减轻负担将近20亿元。
可见,发改委频频调整的药价中,抗生素药品和心脑血管药品首当其冲。分析人士表示,原因在于目前医院等医疗机构的药品销售中,上述两类药品占据销售额排名前三,不仅使用量大,适用人群广,而且心脑血管类药品也确实存在药价偏高的问题。因此,降价也成为这两部分药品价格的主流走势,政府选择将这两类药品作为 “开刀”重点,也体现了为百姓降低药价负担的初衷。
业内分析人士表示,此次发改委针对部分原来进行单独定价药品设立最高零售价,涉及到的医药上市公司包括华北制药、双鹤药业、东北制药、西南药业等,此次价格调整对上述公司会带来一定的影响。
生产与流通环节共同承压
发改委调整了部分药品的最高零售价,下调的这部分价格损失将由该药品生产厂商和流通配送厂商共同分担,那么究竟谁会分担更多,要看药品的种类和生产厂商的议价能力。
例如,对于部分独家药品,往往生产厂家拥有更多的议价能力,因此发改委限制最高零售价对药品生产厂家药品出厂价的影响不会很大,这部分损失就需要流通商来承担。
此外,一位医药企业内部人士对于药价的下降表示担忧。他认为,实际上,不少抗生素产品的价格已经多次被政府调控,很多药品的招标采购价格都远远低于政府的最高零售限价,或将导致这些药品在各地的招标采购价格也随之创新低。在如今医药企业的各项成本都出现上涨的形势下,对很多普药生产商而言,将面临着更大的成本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