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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建议设立长效机制稳定物价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08日 22:0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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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控制物价不能头痛医头 脚痛医脚”

  ——政协委员建议设立长效机制稳定物价

  新华网北京3月8日电 (记者崔静、舒静)“为了稳定物价,各种措施出台了不少,可是不少措施只是短期之策,长效机制还不健全。”针对百姓关注的物价上涨问题,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徐晓兰直言不讳。

  2010年,我国物价总水平出现明显上涨,11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已达5.1%,创28个月以来新高。2010年11月20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此后,各地区、各部门纷纷采取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制度、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加强打击恶意囤积炒作等调控措施稳定物价。

  “目前看来这些措施已经取得了初步效果,但稳定物价还存在一些问题,我们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必须尽快建立稳定物价的长效机制。”徐晓兰委员说。

  在徐晓兰委员看来,较高的新增贷款额度、事实上的负利率、较高的新增外汇占款余额等多个因素催生了严重过剩的流动性,而这正是物价总水平不断上涨的主要原因。

  “我们必须提高宏观调控水平,保证流动性处于合理充裕状态。”徐晓兰委员说。为此,她提出五大对策:

  一是提高货币政策的前瞻性,适度加大货币政策的灵活性;

  二是在非特殊情况下,保证利率水平始终高于通胀水平,确保事实上的正利率状态;

  三是更大程度地发挥公开市场操作的作用,更加积极和及时地动态管理流动性;

  四是保持合理的新增贷款规模,加大窗口指导力度,依市场情况动态调控放贷速度;

  五是加强热钱管理,有效防范,合理疏导。

  在加强宏观调控的同时,徐晓兰委员建议做好基本农副产品供应保障工作,稳定供求关系和市场预期;提升价格管理水平和能力,有效打击投机炒作。

  她同时建议有关部门完善价格监测体系建设,创建价格上涨分析和警示制度,提高对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的全覆盖,定期发布因价格上涨过快而可能成为调控对象的商品名录,从而有效引导消费预期。

  此外,她认为,对于支撑全国的粮食、蔬菜供应基地要保障国家对产业链的控制权,确保政府对基本生活必需品的定价能力。

  “价格上涨有一个链条,是一种连锁反应,上游原材料成本的增加,半成品价格的上涨,最终必然导致物价总水平的提升。”徐晓兰委员说,对于支撑全国的粮食和蔬菜等供应基地保障产业链的国家控制权,也就等于是抓住了基本生活必需品的定价权,唯有如此,政府的价格调控措施才具有威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