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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列委员:知识产权保护助中国企业走出去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09日 02: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通信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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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易凌珊

  “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大力发展经济,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动产业升级、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成为各行业的发展目标。然而,转型中的中国企业面临着诸多问题,在本土,山寨品牌泛滥,“走出去”,又遭遇国外知识产权障碍。那么,中国应如何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为此,本报记者采访了全国政协委员、研祥高科技控股集团董事局主席陈志列。

  转变地方政府考核方式

  浓烟滚滚的空气,大量的二氧化碳,沙漠化的加速,让我国在经济发展的同时承受着较大的环境压力。对此,今年的“两会”上,陈志列提出了地方政府要以GNP(国民生产总值)代替GDP(国内生产总值)的考核方法。

  他认为,以往的GDP考核一味追求经济效益,而忽略了其他因素的考量,导致经济的增长以破坏环境、消耗能源为代价。而GNP在考量经济增长的同时,也把这些因素全部计算在内,这样一来,地方政府在引进外资时,就会放弃引进那些对国民幸福不利的企业。

  这不仅保护了我国的本土资源,而且有利于我国自主企业的发展。“十二五”规划强调要加快经济转型,推动产业升级,创造自主品牌。我国曾长期处于全球产业链的最低端,成为全世界的加工厂,高消耗换来的却是低利润。因此,将劳动密集型的制造业改变成高新技术的创造业,GNP的考量将发挥重要作用。

  此外,GNP不仅仅考量国内生产总值,还考量本国人生产的商品和劳务。这在很大程度上会推动国人“走出去”的积极性,有助于打响企业品牌,提升我国的国际地位。

  走出去——中国驰名商标最给力

  在面对海外市场的巨大诱惑时,不少中国企业纷纷实施“走出去”战略,但却因为遭遇“反倾销”而屡屡受挫。陈志列对此表示,中国企业“走出去”要掌握有力的武器。“根据相关规定,凡是中国驰名商标,在全世界会受到A类保护。”因此,在国内先申请一个驰名商标是我国企业“走出去”的有力“捷径”。还有一种途径,那就是提前1-2年在目标市场申请专利。

  陈志列还表示,企业“在‘走出去’之前,一定要聘请海外最好的律师,且是目标市场当地的律师,由他们提供相关的数据报告、产品专利等”。

  打击山寨品牌,中小企业更应重视知识产权保护

  当前,我国各高新技术企业正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此同时,“山寨”产品的泛滥却严重制约着我国产业结构升级的步伐。这种屡禁不止的“山寨”现象,与中国缺失的知识产权文化有着较大的关联。以盗版光盘的猖獗为例,陈志列认为,“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要狠狠地给予打击”。乍看之下,这可能使民众的幸福感降低,其实不然,如果大家都买正版产品,最终受益的还是老百姓。“如果加强了版权保护,更多好的作品就会流传到国外,这也有利于我国的文化输出。”陈志列表示,只有真正提高知识产权的价值,形成一个良性的循环,国民才会感到越来越多的幸福感,自然就会杜绝侵权现象。

  目前,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呈现出这样一种趋势:高新科技企业非常重视,而中小企业的重视程度明显不足。其实,相较高新技术企业,中小企业更应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中小企业既没有丰厚资源,也没有足够的资金,如果再不对技术加以保护,恐怕连生存都很难”。陈志列说,“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没有大小之分,只有早晚之分”。

  在经济增长日益复杂的今天,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已远远超过企业的有形资产。在很大程度上,知识产权已经成为企业的核心,拥有它就等于拥有技术与核心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