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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十五条执行细则下发 个人继承房产不受限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09日 07: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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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昨日从多个区县房管部门和房地产交易大厅了解到,本市楼市调控新政“京十五条”的执行细则已经下发,各区县已陆续开始按照该细则标准执行。

  据了解,目前各区县统一执行的细则,是针对 “京十五条”落地政策公布后,在操作层面上进行的一些规范。记者以购房人身份拨打了丰台、朝阳等区县房地产交易大厅联系电话,工作人员称,全市已经进行了统一的培训,各区县执行相同的标准,审核工作一直在进行。

  目前审核能保证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但具体到个人信息几天才能反馈要看个人情况。“有些购房人的审核涉及多个部门,可能就会慢一点,但不会超过5个工作日;如果审核资料相对简单,那么就更快。”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说,细则下发前后的审核工作流程并没有很大差异。

  此前,在网签方面各区县出现了不同的情况。例如丰台区自2月17日起开始按照新政标准接受网签审核,而朝阳、海淀等区县在17日当天还能进行网签。

  对此,执行细则规定,凡在2011年2月17日零时零分之后,进行网上签约的住房交易,均应当执行新的限购政策。而根据此前房地产交易管理网的公告显示,本市购房网签系统曾在2月18日至24日期间暂停,17日当天本市还有部分区县房地产交易大厅和二手房中介进行了网签,按照执行细则,进行了网签的购房人还需要进行资格审核。

  执行细则中还对此前市民产生疑问的一些问题进行了解答。例如若是以司法判决、继承等方式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工作人员表示,继承房屋不受“京十五条”限制。

  此外,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武警家庭购房的,应提供本人驻京军(警)身份证和北京市居民身份证。外籍个人购房仍然按照去年颁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管理的通知》执行,即在境内只能购买一套用于自住的住房。

  热点答疑

  共有产权房 一家记一套

  “我家有一套房,写的是我妈妈和我女儿的名字,其中我妈妈占房产中的90%,我女儿占10%,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认定我家的房产?”在“京十五条”颁布后,一名女士在网上提出了问题。

  对此,专家解释,按照细则中规定,这名女士、其女儿和其母亲将被视为两个以上家庭,其母亲是一个家庭,这名女士和未成年的女儿被视为一个家庭。如果她女儿已经成年,那么可以视为3个家庭。

  尽管其母亲和其女儿都没有占到该套房产的100%,但在认定中,以每个家庭各占有一套房计算。在这种计算方法下,如果使得某个家庭丧失了再购一套房的资格,那么可以让其女儿或者其母亲将房屋转让给对方,转让出房屋产权的一方如果符合要求,可以获得再购买一套住房的资格。

  条款解读

  本市户籍家庭如何认定?

  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居民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户籍的,视为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如何购房?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的,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需要同时具备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符合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二选一)条件的,视为该家庭符合购房条件。

  居民家庭已拥有住房包括哪些?

  已经取得房屋产权的住房和已完成网上签约但尚未取得产权证的住房。

  限购房屋范围是什么?

  范围为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其他住房和规划用途为非住宅的房屋不属于限购范围。(记者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