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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分配制度改革 垄断行业工资将受调控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09日 09:0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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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新闻发言人、办公厅主任戴柏华8日说,财政部门将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推进分配制度改革,调整收入分配格局。加大对低收入者转移支付力度,加强对高收入者税收调节,有效抑制收入差距扩大趋势。

  “十一五”公共财政收入超30万亿

  戴柏华就今年财政预算报告的相关问题接受中国政府网、新华网联合访谈时指出,“十一五”时期,全国公共财政总收入30.3万亿元,年均增长21.3%。财政收入持续较快增长,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过去五年国家财政支出一个突出的特点是用于民生方面的投入大幅增加。数据显示,“十一五”期间,全国公共财政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分别达到4.45万亿元、1.49万亿元、3.33万亿元,比“十五”时期分别增长1.6倍、2.6倍、1.3倍。

  将加强对高收入者税收调节

  戴柏华强调,财政部门将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推进分配制度改革,调整收入分配格局,着力提高劳动者获取收入的能力,促进增加劳动报酬,建立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大对低收入者转移支付力度,加强对高收入者税收调节,有效抑制收入差距扩大趋势,促进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和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戴柏华介绍,今年,在促进增收方面,财政部门将继续支持扩大就业,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扩大鼓励创业政策的扶持范围,做好就业帮扶、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等。此外,将促进提高职工劳动报酬,同时完善对垄断行业工资的调控政策;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

  为应对物价上涨压力、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今年将在继续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同时,并对全国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等8600多万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

  财政收入和个人收入非“此消彼长”

  此外,针对一些网友的提问,戴柏华还指出,财政收入和个人收入并非简单的此消彼长关系。财政收入只是一个“中间体”,国家取得财政收入后又有相当部分以各种支出的形式转移给个人,如增加对农民、低收入群体的补贴。还有很大一部分财政收入用于教育、社会保障等民生方面的投入,虽然不直接增加个人收入,但减轻了个人负担,提高了个人的福利水平。

  戴柏华表示,保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和适度的宏观税负水平,在再分配环节增加居民特别是低收入者收入,有利于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促进社会公平。“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财政收支紧张的矛盾仍然比较突出,有必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继续保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2010年全国公共财政收入达到8.3万亿元。针对网友质疑目前我国宏观税负水平是否合理,戴柏华指出,目前我国的宏观税负水平仍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定义和口径,2010年我国政府财政收入占GDP比重约为26%,低于世界平均约40%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