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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保障房建设不低于10%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09日 10:0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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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网3月9日讯 上午9:00,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主题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房地产市场调控”记者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司长沈建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司长冯俊出席记者会接受媒体采访。

  有记者提问,总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进一步扩大保障性住房建设,今年要再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共一千万套,请问资金来源有哪些渠道?

  齐骥表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总理已经提到,今年中央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资金将达到1000多亿元。我们在测算地方政府资金来源时,大致做了以下分析。按照现有的规定和标准,首先,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地方政府要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在财政预算中要列支一部分。另外,按照现有的规定,今年我们特别强调,要严格执行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比例不低于10%的规定,资金缺口大的地方,要进一步提高比例。比如说最近河北省为了保证建设资金,把原来按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0%计提,调整为按土地出让总收入的5%计提,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有些地方把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土地净收益计提比例提高到20%。大家知道去年全国土地出让总收入,可以预测今年的土地出让总收入,各地严格执行不低于10%甚至进一步提高计提比例,这是一大笔资金。这都是现有的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