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经济台 > 财经资讯 >

一公司俩壳 经营逃债“各司其责”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14日 04: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京晨报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踩 收藏 收藏

  丢失存放档案被判赔 称没钱被法官慧眼识破

  晨报讯(记者 叶青)某开发公司因将李某付费存放在该公司的人事档案遗失,而被法院判决赔偿5万元,但李某迟迟未拿到赔款,法院经查发现,原来该开发公司“一个公司两个壳”,一个实体用来经营,一个空壳用来逃债。日前,以慧眼识破假象的门头沟法院执行法官经过种种努力终于将该笔案款执行到位,发还给李某。

  1998年,李某经人介绍,将自己的人事档案存到某开发公司人才中心并交纳了当年的存档费。次年,当李某再次寻找该开发公司时,发现其已不在原地点办公。经过10年努力,李某终于在2008年找到了该开发公司,此时,其已将名称变更为某商务中心,并且该商务中心告知李某其人事档案已丢失。

  人事档案的丢失给李某造成很大损失,在与该商务中心协商不通的情况下,李某起诉到法院要求该商务中心赔偿损失。最后法院判决该商务中心赔付李某损失5万元。虽然有了这个法院判决,但该商务中心迟迟没有履行,于是李某向门头沟法院申请执行。

  接到案件后,执行法官首先对该商务中心的经济状况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公司没有任何财产。不甘心就此放弃的执行法官随后对该公司进行深入调查。调查发现,该商务中心一直称自己连办公地点都没有,但在与一知情人士谈话中,这样一段话引起了执行法官的注意,“该商务中心实际是一个空壳公司,是开发公司为了处理一些债务纠纷而成立的,其用开发公司的名义进行业务经营,如果遇到一些债务纠纷,则会用该商务中心去抵挡,这个商务中心没有任何财产,对外全是欠款。”对此高度重视的执行法官迅速依照这条线索,进一步调查俩公司的工商、财务等情况,很快执行法官获得了足够的证据,证实了该知情人士的话。在证据面前,该开发公司的负责人不得不承认事实,并悉数缴纳了全部案款。

  拿到案款的李某心情却并不轻松,因人事档案丢失带来的损失不是金钱可以弥补的,他还要为补齐档案材料继续奔波。法官借此提醒大家,一定要慎重选择人事档案的寄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