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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3月14日 08: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方早报
针对频繁发生的重大自然灾害,国内保险学者建议:
早报记者 刘欣
中国云南盈江县和日本近来相继发生的地震,让巨灾保险基金再次成为国人关注的焦点。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昨天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按照常规状态,中国每年需10万亿元规模的巨灾保险基金来应对巨灾风险,这一基金应由政府牵头尽快建立。
1%的巨灾理赔
来自中国保监会官网信息显示,截至3月11日16时30分,在中国云南盈江地震后,国内各保险机构共接到报案49起,预计损失金额150万元。而经有关部门的初步统计,盈江地震导致的经济损失达18.85亿元。
低额保险赔偿在中国巨灾面前并不是第一次发生。此前的2008年四川汶川地震,中国保监会已公布的赔偿金额为16.6亿元。而有关统计显示,汶川地震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为8451亿元人民币。而2008年的南方雪灾、2010年玉树地震,低投保率都让中国保险业面对巨灾“靠边站”。
“保险支付的赔款比例占直接经济损失中的比例不到1%,远低于36%的全球商业保险业平均水平。”多位国内险企高管在过去两年的全国“两会”提案中做如此描述,这些高管几乎每年“两会”都提议在中国建立巨灾保险基金,以应对频发的重大自然灾害。
但在经历多次巨灾过后,中国巨灾保险基金却迟迟未能建立。尽管于2008年12月27日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已于2009年5月1日起施行。其第四十五条有“国家发展有财政支持的地震灾害保险事业,鼓励单位和个人参加地震灾害保险”的条文。但时至今日,目前在国内保险市场上,地震灾害在寿险中基本不属于免责条款,而在财险中大多属于“除外”责任,财产保险公司多数险种基本将地震、海啸“拒之门外”。
与之相对应,目前世界上已有12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巨灾保险制度。
“中国应借鉴日本的巨灾保险基金模式,要求民众、企业附加购买地震险,交给相关机构进行资本运作安排。” 郝演苏昨天说道。
每年巨灾损失5万亿元
郝演苏昨天提议,中国政府应鼓励企业、居民购买财产保险,对相关保险费用抵扣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将保险费用按照一定比例提留建立一个基金。发生灾难时,赔付额在1万元以下的由个人承担,超过1万元损失由保险公司负担,但在超出保险公司理赔限额时,由政府或者巨灾保险基金直接安排。
对于中国巨灾保险基金的规模,郝演苏认为,巨灾保险的基金可逐年累积,不设上限。“按照常规状态下,我国每年需要巨灾损失为5万亿元。为了应对巨灾,我国每年需要10万亿元规模的巨灾保险基金来应对巨灾风险。”
对于巨灾保险的资金来源,郝演苏表示,可先由财政补贴一两万亿,然后保险公司针对一定比例对保费进行提留,按照全国家财险保费3000亿元测算,每年巨灾保险都将按照一定比例增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