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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报告红盾篇:2011多措并举力保消费市场安全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14日 14: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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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消费网讯 2011年,全国工商系统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有哪些新思路、新打算?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主要负责人向记者透露,2011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服务改善民生为目标,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党组“五个四”和“五个更加”的工作要求,不断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稳步推进12315“四个平台”建设,深入开展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全面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水平,更加有为强化消费维权,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据介绍,2011年,国家工商总局消保局将进一步加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努力保障消费市场安全。继续全力抓好“家电下乡”等市场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以“家电下乡”名义销售不合格和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切实规范“家电下乡”市场秩序,积极促进中央支农惠农政策的具体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要求,以商品集散地和违法行为易发、高发地为重点地区,以汽车配件、手机、服装、建材、家用电器、消防产品等为重点商品,集中执法力量,强化对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场所的监督检查,扎实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根据消费者申诉举报热点难点,组织各地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品种和重点项目,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管执法和市场清查,适时报告当地政府部门和通报有关部门,会同行业协会加强行业治理和规范,切实保障商品市场消费安全。继续推进商品质量准入退出制度改革,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准入退出制度建设的意见》,修改完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督促经营者严格履行进货检查验收义务,加强质量管理,加强监测结果的综合利用,依法及时查处假冒伪劣商品,有效退市不合格商品,积极推进商品质量监管规范化和信息化网络监管体系、电子化管理系统建设,完善商品质量追溯体系,逐步实现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市场准入、仓储、销售、退市的全程信息化监管,健全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长效机制。同时,继续加大假冒伪劣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大力推进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

  国家工商总局消保局主要负责人介绍说,为进一步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四个平台”建设,切实提高监管服务效能,该局今年将继续完善12315中心工作机制,指导各地认真落实总局《关于加强12315行政执法体系“四个平台”建设的通知》要求,继续加强12315中心的互联网、短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加强相对集中受理即县局12315中心建设,切实提高统筹协调指挥和解决消费纠纷的效能;研究出台《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工作规则》,组织整理《12315消费维权知识库》,进一步规范12315工作运行;建立健全12315消费者回访制度和社会开放制度,充分发挥12315社会监督作用,提升12315公众服务效能。

  该负责人还介绍说,该局今年将继续推进“一会两站”和12315“五进”规范化建设,指导各地积极稳步推进“一会两站”工作网络全覆盖和规范运行,切实发挥“一会两站”工作实际效能,为建设和谐社区与和谐村镇发挥积极作用。研究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12315“五进”工作的意见》,指导各地有重点、有步骤推进12315网络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学校,建立健全消费维权“绿色通道”机制,积极开展行政指导,促进经营者和消费者消费纠纷的和解。研究探索消费维权行政指导和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决等工作机制,努力将消费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解在企业,解决在源头。同时,按照《关于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开展“数据质量建设年”活动的通知》的要求,指导各地加强12315数据的采集录入,切实提高12315数据的系统性、规范性、准确性和关联性。同时,加强总局、省局两级12315数据分析中心建设,及时分析申诉举报热点和消费市场秩序状况,切实发挥12315数据在加强市场监管、开展消费警示提示、促进消费结构升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

  另据了解,2011年,国家工商总局还将以扩大消费需求为重点,进一步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围绕经济社会大局积极营造良好消费氛围,深入推进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活动,广泛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