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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红利应该交多少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15日 00:1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财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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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记者 贺斌 丁莉娅

  根据国资委数据,2010年,中央企业实现利润总额为11315亿元,预计今年上缴国有资本收益约630亿元。对此,很多人提出质疑,认为和利润相比,央企上缴“红利”过低,甚至猜测央企的大部分红利进入了高管和职工的“腰包”。对此,政协委员中的官员、学者和央企代表众说纷纭,各有各的道理。

  企业界委员说:

  我们还要发展

  对于民众的指责,央企老总们倍感委屈。“现在很多老百姓把分红问题看得太重,实际上,这是违背企业发展规律的。”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中化集团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刘德树说。他认为,企业需要持续发展和持续的投入,国企上缴利润也应考虑自身发展的需要,否则,企业因投资不足而制约了发展,无论对于社会稳定还是经济发展,都不是一件好事。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商银行行长杨凯生也表示,如果国有企业要实现自身发展,必须要大力投入,其来源一方面是财政资金,另一方面就是利润,现在的舆论认为央企留着利润就是为了增加薪酬和福利,其实有失偏颇,国企利润主要用于再发展,薪酬水平远远低于外资、民营企业,而且,因此已经造成人才流失的情况出现。

  全国政协委员、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倪小庭认为,国有企业依然走在改革的道路上,的确存在一些问题,但不能因此就抹杀国企的作用和贡献。国有企业的发展水平直接反映了中国的经济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是中国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主要力量。中央企业留存收益再投资,会转化成更多的国有资产。2004年-2009年,国有资本2万亿元的投入,形成了3万亿元的资产。“从这一点来说,国有企业无愧于‘共和国长子’的称号。”他说。

  也有委员说:

  比例还是不够

  实际上,社会的舆论的确存在一些误区,上交国有资本收益的基数是归属国有股东的净利润,并非利润总额。就在前不久,国资委新闻发言人彭华岗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表示,中央企业的利润总额是企业的合并报表数据,它反映央企的经营状况,并不说明企业就能拿到这么多真金白银。扣除所得税、归属少数股东收益以及法定公积金等,母公司可支配利润仅有利润总额的四分之一左右,2010年国资收益上缴基数为2800亿元。

  国资收益上缴比例较低的问题确实存在,2007年恢复“红利”征缴以来,我国央企中上缴比例最高的资源性行业及垄断行业,也仅仅上缴税后利润的10%,相对于国外而言,还是较低。因此从2011年起,国务院不仅扩大了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同时适当提高了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如烟草、石油等资源性特征行业企业上缴比例提高到15%;钢铁、电子等一般竞争性行业企业上缴比例提高到10%;军工、转制科研院所等国家政策性企业上缴比例提高到5%。

  但即便如此,有政协委员仍认为国资收益上缴比例偏低。全国政协委员、原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大成建议提高第一类和第二类企业的上缴比例,分别提高到40%和30%,第三类企业保持5%不变。

  “这两类企业已经具有很强大的实力了,因此实行这样的上缴比例,不仅不会影响其生产和扩大再生产,不会伤筋动骨,相反,会促进企业改进生产经营,更加有利于国家经济结构调整,更加有利于增加财政收入,较大幅度地改善民生。”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