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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次药品降价只是治标之策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15日 01: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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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蔚佳

  如医改不从医疗卫生体制入手,百姓仍难从价格优惠中受益

  国家发改委网站3月7日公布“关于调整部分抗微生物类和循环系统类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提到下调162个品种、近1300个剂型规格的药品,平均降幅21%,预计每年为公众减负100亿元,这引发了广泛关注。

  此时,距2010年11月29日公布的抗生素、心脑血管等17大类药品的大范围降价,仅过去3个月。事实上,这也是自1997年以来国家针对药品价格进行的第27次调整——过往数据显示,历次降价平均降幅均在15%~20%,部分药品最高降幅甚至达60%左右。

  但如此猛烈、高频率的降价举措,老百姓的感受依然有限,甚至有看病越来越贵之感。

  “价格调整对整个费用控制能起到一定作用,但确实是治标之策,解决看病贵,还是要深化医药体制改革。”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医药价格处处长宋大才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

  按照药品的市场渠道分布,我国80%以上的药品集中在医院,药店等零售环节仅占不到20%的药品销售——这样的强弱势力分布,导致购销环节双向垄断的医院,长期把控药品销售权。

  而由于长期以来我国公立医院严重依赖药品收入,导致高价药越高越好卖。业内人士认为,如医改不从根本的医药卫生体制上下手,即废除以药品收入供养医院运转的模式,百姓对药品降价的实际感受,永远不会明显。

  宋大才指出,其实百姓能不能从降价中得到实惠,最关键要看费用。一个简单逻辑在于,由于费用影响因素包括价格、数量和结构等多方面,在医药体制不分开的情况下,即便药品价格有所下降,但用药数量和结构发生相反变化——以前医生给开3盒,现在改开4盒,费用还是不可能降下来,个人也不会有得到实惠的感受。

  此外,不同人群对于降价的感受也不相同,同样降幅下,具体到每个品种的降幅不一样,一般长期服药的慢性病患者对降价的体会相对深刻。以上一轮降价中的抗菌药物头孢曲松为例,价格从90多元降到60多元,长期服用的患者可能感觉到降幅高达30%,而刚刚使用该药品的人对降价的感受则不太明显。

  历经27次降价,通过价格调控解决看病贵的问题,依然难有效果。对此,全国人大代表、河南宛西制药董事长孙耀志认为,症结就在于医改必须改医,如果不涉及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根本,再降价多少次,也不会使老百姓得到实惠。制图/蒋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