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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小产权房应抓紧完善法规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15日 01: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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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益驱动致小产权房肆意扩张,代表委员建议:

  治理小产权房应抓紧完善法规

  记者 王涛 吴黎华 傅勇涛 北京报道

  部分热点城市小产权房的肆意扩张正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关注小产权房问题的“两会”代表委员认为,在小产权房建设难以得到有效遏制的困局背后是不同利益主体的多重博弈。有关部门需对小产权房产生的原因有清晰认识,并应采取“先清查、后处理”的做法,同时还应抓紧完善相关具有指导性作用的法律法规。

  以海南省三亚市为例,小产权房建设已从市区周边蔓延到多数乡镇,发展速度之快、规模之大,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根据三亚综合执法局的数字,初步统计,在违法建筑中,重点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抢建的违法建筑及违法建设的小产权房所占比重居大。加上河东、河西二区各“城中村”和凤凰、田独等六镇的违法建筑,初步估算三亚目前的违法建筑6000来栋、面积突破300万平方米。

  三亚或只是冰山一角。全国政协委员、山东经济学院房地产经济研究所所长郭松海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目前我国小产权房总量约50亿至60亿平方米,已相当于我国城镇住宅数量的30%多。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研究员梁季阳接受《经济参考报》采访时提醒说,尽管政府的有关部门一再严厉警告制止,但随着房产价格的飙升,价格与成本的严重背离,小产权房建设的势头难以得到有效的遏制。

  在小产权房建设势头难以得到有效遏制的困局背后,是涉及地方政府、开发商、集体经济组织以及购房者乃至广大潜在购房者等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多重博弈。

  梁季阳分析说,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小产权房的建设,由于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与各种税费,使得地方政府期待的土地收入落空,更重要的是在房地产市场开发中对地方政府掌控土地市场产生冲击。

  不仅如此,“小产权房市场的存在严重损害了房地产开发商的利益。”梁季阳认为,小产权房由于成本低廉,在房地产市场中占有很大的价格优势,对于开发商主导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体系造成冲击。

  而对于集体经济组织来说,他们利用自己所有的土地,无论是自身开发还是委托开发,都可以取得可观的收益,毫无疑问是小产权房建设的受益方,梁季阳进一步分析说。

  全国人大代表、五指山市副市长陈国诚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建设小产权房每平方米成本在2000元左右,而售价达到每平方米4000元以上,利润十分巨大。

  “对于已经购买小产权房的购房者,他们以远低于市场商品房的价格购得房屋,也是受益方”,梁季阳进一步表示,就广大的潜在购房者而言,如果小产权房建设合法化,将可能导致商品房价格的大幅回落,也是期待受益的一方。

  仍以海南为例,陈国诚介绍说,随着国际旅游岛建设如火如荼地进行,海南房价一涨再涨,很多购房者清楚小产权房是违法建筑,但是面对海南动辄数万元每平方米的商品房,购房者贪图便宜就选择购买小产权房。

  一定程度上,正是种种利益驱动导致了小产权房的肆意扩张局面。接受《经济参考报》采访的委员认为,在其背后还存在着一些深层次原因。郭松海认为,地方政府管理、监督不力,是其产生的外在条件。现行农村土地制度的缺陷以及小产权房价位低,与城市中低收入居民的消费能力相适应,是其得以存在的内在原因。

  在梁季阳看来,小产权房长期、大量的存在、屡禁不止,随着数量的增加,处理难度也将日益加大,“小产权房问题也使政府的公信力受到严峻挑战,解决小产权房问题已不能再向后拖延。”

  针对小产权房的扩张势头,代表委员也给出了破解困局的具体路径。全国政协委员肖燕军建议,鉴于小产权房问题清理工作矛盾集中,政策性强,社会反响大,舆论关注度高,建议尽快启动全国小产权房问题清理工作,按照“先清查、后处理”两步走的做法,公开叫停,管住新增,同时摸清底数,为下一步出台具体处理意见和措施打下基础。

  此外,陈国诚还提醒说,目前,国家还没有出台专门针对小产权房的法律法规。为此,他建议,除了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对小产权房的打击和清理力度之外,国家应该抓紧完善相关具有指导性作用的法律法规,指导政府加快对城乡土地的确权工作,统一村民宅基地的划分标准及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