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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3月15日 10:0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燕赵晚报
本报讯(记者 刘文静)到银行存钱被忽悠买了保险,该谁负责?日前中国保监会、中国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监管指引》,明确指出银行是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的实施主体,应对误导销售等行为负责,并要求银保双方实施“首问负责制”,不得相互推诿。
银保投诉集中爆发
保险公司忙受理
“最近实在是太忙了,公司的重点就是处理投诉,其它事情暂且往后放。”一家寿险公司河北分公司的工作人员说。据了解,在今年3·15期间,各保险公司的银保产品投诉集中爆发,多数寿险公司忙着处理投诉,甚至无暇顾及其它业务。在保监局,关于银保产品的投诉量也爆增。
本报开通的3·15热线中,每天都有大量读者打进电话投诉保险公司,称自己在银行存款时受到保险业务员的“忽悠”,将准备储蓄的钱买了保险,事后才发现“进退两难”,保险一般有严格的保险期,有的还需要分期缴费,即每年存入一定数额的钱,如果遵守合同就不能取钱,如果提前支取需被扣高额手续费。
客户投诉
银行难辞其咎
被忽悠了,消费者的投诉多数针对保险公司,很多银行也会直接让客户去找保险公司,因为客户在银行签的是保险单,即使退钱也得跟保险公司协商。而保监会、银监会联合发布的《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监管指引》却指出了银行难辞其咎。新规明确了保险公司和银行的责任划分,防止因责任不清相互推诿。相关人员指出,银行是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的实施主体,对销售过程承担管理责任,应对误导销售、错误销售等行为负责;同时,银保双方应建立应急机制,实行首问负责制,不管客户投诉到哪里,都需负责到底,而不是互相推诿。
“近年来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发展迅速,通过银行渠道销售的保费收入占人身保险保费总量近50%。但是银保业务的问题也不少,包括销售误导、账外违规支付手续费。这些问题客户投诉比较集中,社会反映强烈,有必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协作,规范银保市场秩序。”保监会的相关人员称。
投连险不得在储蓄柜台销售
《指引》还规范了保险产品在银行的销售模式,要求商业银行根据保险产品的复杂程度区分不同的销售区域,投资连结保险产品不得通过商业银行储蓄柜台销售。
对于保单期限和缴费期限较长、保障程度高、产品设计相对复杂以及需较长时间解释说明的保险产品,商业银行应当积极开拓理财服务区、理财专柜、财富中心、私人银行等专门销售区域,通过对销售区域和销售队伍的控制,提高销售品质,将合适的产品通过合适的人员销售给合适的客户。
客户是否被忽悠
保险公司需回访确认
根据银监会出台的新规,从去年11月起,将不再允许保险业务员在银行驻点销售,而且不同的产品也需分区管理,以免客户产生混淆心理。
据河北保监局人士介绍,银行销售保险产品的人员应当取得《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并且在售前、售中、售后三个环节需严格把关。售前,销售人员要使用保险公司统一印制的产品宣传材料,让客户明白自己面对的是保险产品;售中,销售人员要根据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推荐适合的产品,不得以中奖、抽奖、送实物、送保险、产品停售等方式进行误导或诱导客户购买。售后,银行需向保险公司提供全面、完整、真实的客户投保信息,保险公司需对一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险产品投保人进行犹豫期内回访,以确认客户没有被忽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