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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保高风险客户 平安车险挑肥拣瘦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16日 00:1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经济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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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导报记者 于传将

  近日,济南市民李先生续保平安车险遭到拒绝,原因是他的车去年出险3次。“3次都是刮擦小事故,总共理赔金额还不如我交的保费多呢,平安保险并没有赔钱,为什么不给我续保呢?”李先生很伤脑筋。

  经济导报记者调查发现,受制于车险连年亏损,各家保险公司都对承保入口控制极为严格。据知情人士透露,平安保险内部依据上年度的出险次数将车主划分为“优质客户”和“亏损客户”,只选择盈利较好的“优质客户”进行承保,对于“亏损客户”则上调保费甚至直接予以拒保。知名保险专业律师李滨表示,平安保险抛弃高风险客户是一种逆向选择,没有承担起企业应有的社会责任。

  险企有权不保

  14日,导报记者随机采访了省城多位车主,发现因为多次出险而遭遇平安保险拒保的车主不在少数。知情人士向导报记者透露,平安保险将每年出险在2次以内的客户定为“优质客户”,这些客户续保时能享受优惠;而每年出险超过2次的客户,就是“亏损客户”,按照出险次数和理赔金额,这类客户续保时会出现保费上调乃至拒保的情况。

  省城一家大型财险公司车险部负责人告诉导报记者,在商业车险条款中,并没有对保险公司做拒保的约束,拒保是各家商业保险公司根据自己内部的核保政策所作出的决定,并不是行业统一的政策。只有交强险是不允许保险公司拒保的,但保险公司可以选择对“亏损客户”拒保商业险,这是一种商业行为,“毕竟公司经营都是有盈利指标的。”

  北京市中高盛律师事务所保险专业律师李滨15日接受导报记者采访时指出,从公司经营层面上说,保险公司拒绝“亏损客户”有一定的合理性。商业车险作为非强制性保险,按市场化运作,个人与保险公司签订的是商业合同,作为合同方之一的保险公司有权不签约。

  不过,李滨认为,保险公司这种只赚不赔的做法值得商榷。李滨说,平安保险通过简单的拒保手段将这些风险推向社会,如果车主没有赔偿能力,就有可能导致受害者的利益得不到保障,这是一种社会责任的缺失,不值得提倡。

  车险是亏损大户

  导报记者了解到,车险市场盈利不理想是全国普遍存在的情况。据相关统计显示,2006年到2008年,国内车险市场已连续亏损3年,2008年亏损更是高达124亿元,直到2009年才实现扭亏为平。

  据悉,车险业务占到全部财产保险业务的70%以上,同时车险也是亏损大户。据知情人士透露,车险的经营成本很高,除去渠道费用、高赔付率以及运营费用,保险公司的平均盈利率近年来维持在-7%左右。

  据青岛保监局统计,去年1-4月,该市车险业务实现扭亏为盈,但盈利仅有8121.03万元,而2009年同期该市车险业务发生亏损1244.23万元。

  业内人士告诉导报记者,拒保是保险公司为了降低经营风险,从而提高经营效益的方法。对于一年内多次出险的高风险车辆,保险公司为了自身的经营会选择拒保。

  违规拒保应制止

  一方面是保险公司在经营压力下的不可承受之重,另一方面是广大社会公众的利益诉求,保险公司在两者之间如何均衡呢?李滨告诉导报记者,保险公司对高风险客户,可以采取适当的限制措施,比如适度提高保费、增加免赔额度以及降低保险金额等来控制风险。

  导报记者了解到,针对车主的咨询和投诉情况,去年底,宁波保监局曾专门召集该市24家保险机构分管车险的负责人,对保险公司商业车险承保提出以下要求:“坚决制止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严禁以任何名义违法违规拒保机动车辆业务。对上一年度内出险频率高的机动车辆,要严格按照经保监部门核准的条款费率进行承保,要以对社会负责、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处理好与机动车保险客户的关系。”该局强调,存在拒保行为的保险公司,要立即进行整改。

  业内人士建议,对于一般的小刮擦和几百元的理赔小事故,车主最好不走保险公司的理赔渠道,自己出钱修车反而更实惠、更便捷。报案理赔次数多不仅会使下一年度的保费上调,还有可能被保险公司列入“亏损客户”的黑名单,从而遭遇拒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