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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13市领到今年保障房任务 所有项目11月前开工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16日 09:0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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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烨

  本报讯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文件,将2011年全省保障房任务分解到13个省辖市及各县(市、区),并要求各地抓紧制定实施计划,确保所有保障房项目在10月31日前全部开工建设。本月内,省政府还将据此和各市、县一一签订“军令状”。

  南京新增公租房2.2万套

  据了解,今年我省确定的保障房建设计划为:新增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15万套(间),新建经济适用住房6万套,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4万户,完成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20万户、1000万平方米,解决45万户家庭的住房困难。根据具体的分解方案,南京市领到的保障房建设任务最重,今年要新增公租房2.2万套(间),新增廉租房3500套,新建经适房26510套,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1215户。保障房主要集中在市区(即江南八区,不含江宁、浦口、六合区),新增公租房的数量就将达到9600套(间),经适房和廉租房套数也达到25149套和3310套。此外,江宁、浦口区均将新增4400套公租房,六合区2600套,溧水、高淳两县分别新增500套。

  今年公租房建设任务达到和超过1万套的城市还有无锡、苏州市,均为1.7万套,以及常州、镇江和南通市,分别为1.2万、1.1万和1万套。

  全省新建5万套限价商品房

  除了公租房、廉租房和经适房之外,今年我省还对限价商品住房建设任务予以明确,全省将新建总计5万套,其中南京、徐州、淮安三市最多,均为5000套。据了解,目前各地限价房根据城市具体情况和需求,主要供应给拆迁家庭,以及不符合经适房申购政策的“夹心层”等。

  所有保障房项目10月31日前必须开工

  文件要求各地抓紧制订具体的实施计划,将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落实到具体地块,明确每个项目的开竣工时间、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按国家要求于10月31日前全部开工建设。

  在建设方式上,文件要求各地通过新建、改建、收购、租赁、置换等多种途径,努力增加保障性住房有效供应,并注意优化建设项目的选址,真正方便群众生活和出行。同时,加大住房保障专项资金筹集力度,优先保障建设用地,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运营。此外,要严格目标管理和督促检查,完善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对完成进度较慢的地区,将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王 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