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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鹏:公租房租金定价不能走极端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16日 12:0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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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 鹏

  《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3月15日发布施行。根据该《办法》,天津将面向三类群体,分三个阶段依次提供房屋租赁。首批推出3000余套公租房,最低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1元。(3月16日 中新网)

  1元租金的公租房,套用网络流行语来说已经相当“给力”。天津在两会刚刚闭幕后推出这一办法,想必能让为住房发愁的困难群体欢呼雀跃,也让为着住有所居目标努力奋斗的人们看到了希望。然而,仔细思量天津市1元公租房举措,我们还是不得不忧虑,公租房租金是不是越低越好?

  首先,公租房不是凭空制造的,也有建设和管理成本要收回。除去土地成本可由地方政府直接承担之外,其它建筑成本显然需要有一个合理化的分摊。尽管公租房租住者不能被当成主要分摊对象,但也不能不分摊。每月每平方米1元钱的租金,虽然不至于使政府公租房管理部门入不敷出,但也可能会影响公租房的后续建设。

  其次,1元钱公租房会不会制造新的不公?花费几十上百万元买商品房的群体虽然没有理由心里不平衡,但1元租金的公租房在困难群体中怎么分配?住上的、没住上的,公平如何权衡?3000套首推公租房,显然不能解决天津市所有困难群体的住房需求,今年住上的,与以后才能住上的,这中间又该如何平衡?

  再者,太少的租金为权力寻租提供了太大的空间和诱惑。1元钱租金的公租房秀色可餐,会不会引得权力垂涎三尺?在陕西山阳县90%的经适房被公务员稳收囊中,个别城市有人“开着宝马住经适房”的现实里,会不会有权力转租谋利?

  总之,公租房租金定价要科学合理,需要相关政府部门广泛听取民意,集思广益。1元钱公租房或许确实能照顾到个别特别困难的家庭,但在公租房建设需要长期投入、公租房总量依然有限的情况下,公租房租金定价既不可过高,也不能走向另一个极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