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奚旭初谈瘦肉精猪:应切实加强监管有效制约权力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16日 12: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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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奚旭初

  河南省孟州市、沁阳市等一些养猪场,使用“瘦肉精”喂出“健美猪”,花钱就能获得当地开具的检疫合格等三大证明,再花钱打点省界的检查站,便可以顺利抵达南京一些屠宰场,再花钱就能得到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顺利进入市场销售。(3月15日央视新闻频道)

  如果说“瘦肉精猪”令人震惊,那么更令人骇然的是“瘦肉精猪”居然能一路绿灯,直达消费者餐桌。

  “瘦肉精猪”养在“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而这个牌子是花钱办的。畜牧局要对生猪进行“尿检”,这是一种“瘦肉精”快速筛选检测方法。按规定猪尿取样应该由检测人员来操作,但一些部门所进行的“尿检”,都由养猪户自己采集猪尿样品。如此检测,最终结果可想而知。

  按照动物检疫制度,生猪外运须通过养殖地检疫部门检疫,获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运载工具消毒证明和五号病非疫区证明三大证明,并佩戴记录养殖信息的耳标。然而在当地动物检疫站,花钱就买到了三大证明,另外还获赠耳标。按照规定,在省际交界的动物防疫检查站,生猪还要接受出省检查。但同样只要用钱打点,检查站就大开便之门。

  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有关规定,屠宰场必须是国家定点,而且要派驻检疫人员,进场的生猪必须检疫合格后方可宰杀。因此,一些喂了“瘦肉精”的生猪就算能够一路绿灯,逃过养殖和贩运两大关口,最后到了国家定点的屠宰场,应该还是能够被查出来。但实际情况是,只要交钱换得“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最后的关口也成了摆设。

  每有食品安全事件,制度缺失是常见的说法。然而从“瘦肉精猪”一路绿灯中,我们看到的并不是缺少制度──养殖、贩运、屠宰、销售,每个环节都有一套制度,甲、乙、丙、丁……面面俱到。但是看似滴水不漏的制度,一碰到钞票就土崩瓦解了,这又说明了什么?

  “瘦肉精猪”再次证明,食品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远不是制度疲软。从动物检疫检测到生猪屠宰管理,当这些掌握着公共权力的部门借公权谋私利的时候,再多的监管势必形同虚设。切实加强监管,并有效制约权力,这才是破解食品安全难题的最佳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