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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而亮:将CPI蹿高主因归于春节太牵强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16日 22:1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产经新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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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本报特约评论员 李而亮

  4.9%!国家统计局3月11日发布的2月份居民消费价格(CPI)指数,在公众的意料之中。公众有此明显预感,在于节后即涨的油价,在于依然上涨的房价,在于节节攀高的粮价,而不是刚刚过去的春节。

  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盛来运在分析CPI上涨的原因时,却硬生生将春节作为“首恶”。他表示,主要是由于春节和元宵节这两个节日处在2月份的上半月,春节期间蔬菜、肉制品、水产品、鲜蛋、水果上涨比较大……所以,春节的因素和季节因素是占了比较大的比例。

  这种分析的画外音很明确,如今春节也过了,元宵也过了,大家对以后物价上涨的担忧尽可以消除。可统计局官员在做这种解释时忘了自圆其说——1月份CPI也是4.9%,那个月并没有春节。

  不可否认,春节是中国百姓消费最为集中的节日。消费集中是否必然导致物价必然上涨,经济学上没有这样的逻辑关系。物价上涨与否,不在于消费,而在于供求关系。如果市场商品充盈,又没有恐慌性的抢购发生,凭春节短短半个月的集中消费,是不会导致物价大幅上涨的。从春节各地一派喜庆、祥和、热闹的气氛来看,没有听说哪个地区发生严重性的商品短缺,或带恐慌性的抢购。将大幅涨价的“罪名”安到春节头上,实在牵强。蔬菜、肉类、水果,大家过年时要吃,平日也要吃,即便过年放开了肚子,也装不下多少。春节期间增加最明显的费用要算交通和通信费,可据统计局发布的数字,2月份交通和通信类价格同比还下降了0.3%,这就更让人莫名其妙了。

  春节年年都要过,但没有任何规律性的迹象表明春节当月就是“涨价月”。即便是今年春节期间,主流媒体天天报道的都是“商品充足,物价平稳”,不少地方的蔬菜肉类不升反降,百姓喜笑颜开。怎么才过不久,就变了一个腔调?应该说,统计局公布的2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是真实的,食品、消费品、服务项目、医疗保健等上涨的幅度,也符合公众的切身感受。但是这样的感受绝非始于春节,而是自去年以来的物价飞涨趋势。就拿涨幅最大食品价格来说,1月份涨幅为10.3%,2月份为11%,这是多月来一路走高的基本轨迹。

  中国已经进入了通货膨胀的危险期,这是从最高决策者到普通老百姓的基本判断。如果不是这样,央行就不会在春节长假后的第一天,便第N次调高银行利率,温总理就不会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特别强调将稳定物价作为今年政府工作的头等大事。制造通胀有国际大环境,也有国内诸多“祸凶”,元凶当是多年来迅猛而畸形上涨的房价。即便是春节期间,居住价格依然同比上涨6.1%。北京市2月CPI涨5.3%,其中居住类上涨幅度最大,“贡献”了2.4个百分点;其次要推的是垄断行业的生产生活资料价格上涨。春节后即给消费者一“闷棍”的就是油价突然提升,让多少在元旦前后抢得爱车的京城人叫苦不迭。当然,推动通胀的祸凶远不止这些,都比春节名副其实。

  让春节来充当物价上涨的“替罪羊”,无外乎就是想强调CPI蹿高的季节性、偶然性,减轻公众对通货膨胀的担忧,为“两会”召开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这可以理解为一种美好愿望。可是,任何事物的发展从不以人们的美好愿望来转移的。谁都清楚,目前中国局势的稳定和经济活动面临的最大危险是不断上涨的通货膨胀。不管我们愿不愿意,情势将迫使各级政府必须正视物价上涨的真正推手,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来进行干预防范。总不能每个月都找个节日作为物价上涨的借口,回避终有滔天海啸来临的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