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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销售或将“明码实价”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17日 02: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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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时报讯(记者 罗莎琳)国家发改委价检司司长许昆林3月15日透露,发改委根据市场发展的趋势,目前正在拟订关于商品房销售明码实价的规定。

  房屋明码实价实施在即

  许昆林透露,发改委根据市场发展的趋势,目前正在拟订关于商品房销售明码实价的规定,专门针对商品房销售做出规定,明确公示代办费用以及物业收费。

  今年1月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联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经纪服务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并对房地产经纪服务的价格公开、禁止行为和法律责任等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漏洞:开发商可定价后再折价

  地产人士表示,商品房是属于商品的一种,实行明码实价是合理。从规范商品房市场的角度来看,是有必要实行明码实价。但是实操起来很容易规避。

  满堂红战略拓展部高级主任沈锐培表示,商品房明码实价这个广州也曾要求过,不过最后还是不了了之。他认为,所谓明码实价的意义并不大,而且开发商可以轻易避开。“开发商定了一个高价之后,再打折就可以了,总不能要求开发商不能降价让利吧”?此外,定价方面目前并无统一标准,这样的话明码实价就没有任何意义了。与其要求开发商明码实价,还不如规要地方政府及时准确发布楼价信息,让大众看得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