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经济台 > 财经资讯 >

中山神湾土地窝案七人受贿千万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17日 09:2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南方都市报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踩 收藏 收藏

  利用职权变更土地使用性质,违规办理土地证

  南都讯 记者吕婧 胡怀军 王文杰通讯员田铮 自2007年至2009年,中山神湾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江飞宇,神湾镇党委委员梁健华,神湾镇国土分局局长简仁基,神湾镇规划所副所长李戈等7名官员,利用手中职权变更土地使用性质,帮人违规办理土地证,两年受贿超过1000万元。该案被广东省检察院列为去年全省反贪十大典型案例。

  案发:违规办证

  这起土地窝案源于该镇宥南村一块工业用地。据检察官介绍,几年前私营企业主廖子力在神湾镇宥南村买下一块集体所有的商住用地,廖子力为了拿到土地证,找到该镇国土分局局长简仁基。

  简仁基等人为他指点迷津:先让宥南村在空地上建两栋楼,然后把楼房出售给廖子力,顺便搭送12亩地。简仁基等人专门找村委领导谈话,以“促进当地经济发展”为由,让村里盖章。

  经查,简仁基在此事中先后3次收受廖子力贿赂款共计8万元。

  调查:每亩地净收20万元

  这笔违规交易需要经过城建、规划、国土等部门审核,廖子力究竟是如何混过各项检查的?一个隐藏在神湾镇的窝案浮出水面。

  经调查,这一系列案件涉及7名国家公务员,包括神湾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江飞宇,神湾镇党委委员梁健华(分管神湾镇房地产公司),神湾镇国土分局局长简仁基,神湾镇国土分局副局长冯健旺,神湾镇原外经办主任郭彻,神湾镇规划所副所长李戈(负责全面工作),中山市规划局勘查科副主任科员何祚东。

  “他们几个就是打开门做生意。”检察官透露,神湾镇当时工业用地价格是每亩10万元,商住用地是每亩80万元,按当地规定,每亩工业用地补交10万元就可以转换为商住用地,但转化用地性质有严格规定。于是几人利用手中权力,分工合作,从中收取投资人巨额好处费。“每转换成功一亩地,他们就可以净收20万元,然后按比例分成。”办案人员说。经调查,从2007年到2009年间,7人涉贪总额过千万元。

  3月15日,广东省检察院公布案情时披露,该案中江飞宇受贿150万元,梁健华受贿57.5万元,简仁基受贿452万元,郭彻收受贿252万元,冯健旺受贿127万元,李戈受贿68万元,何祚东受贿36万元,廖子力行贿5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