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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阳光私募参与期指即将放行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21日 15:1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期货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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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饶红浩

  征求意见动作频频

  信托阳光私募参与期指即将放行

  继基金、券商和QFII参与股指期货规则陆续颁布后,近期信托公司阳光私募产品也即将放行。据期货日报记者了解,日前银监会多次召集信托公司、托管行、中金所和期货公司,就《信托公司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指引》征求意见。此后,各地信托公司证券信托业务部负责人也被召集赴京,就信托账户参与股指期货投资等问题进行讨论。

  据了解,从目前业界达成的共识看,信托公司阳光私募证券集合信托计划参与股指期货将仅限于套期保值和套利交易。阳光私募在做套期保值时,要求持有的卖出期指合约价值总额不超过产品持有的权益类证券总市值的20%,持有的买入期指合约价值总额不超过产品资产净值的10%,这一点与基金参与期指的相关规定一致。不过,与基金专户被放宽可投资商品期货不同,阳光私募只允许参与股指期货。

  据了解,阳光私募产品参与股指期货对相关投资顾问提出了要求。“要求具有期货从业资格以及不少于3年的期货从业经验和期货投资业绩证明,对阳光私募而言,这一点可能会相对困难一些。”一位参与讨论的市场人士对记者表示。他认为,这可能会引起证券私募“争抢”期货人才。

  事实上,一些信托公司和证券私募已经开始在期货行业“招兵买马”。据了解,一家信托公司为了筹备与期货挂钩的产品,已经挖来了一家期货公司的副总担任要职。一些证券私募则广泛地与期货私募建立联系,风控制度与实操成为其交流的主要内容,未来也不排除双方在人员上有融合。

  据私募排排网研究显示,有些私募依据资金性质,已经通过不同渠道参与股指期货,除以法人或个人身份开户,从事股指期货自营与代客理财外,借道合伙制出征股指期货是一些阳光私募“曲线”参与的主要方式。一位业内人士称,合伙制模式既有不通过信托来募集资金的,也有将信托产品作为合伙人的,这两种模式目前在中金所开户都不存在障碍。

  据了解,前者成立的合伙制基金产品投资范围非常宽泛,可以参与股票、商品期货、股指期货与ETF之间的各种量化套利投资。去年股指期货上市不久,上海富晶资产管理中心就通过此方式进行期现套利等股指期货交易,另外深圳一家合伙制私募,也推出了股指期货投机和套期保值两类产品。后者则是私募管理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在信托公司同意下,将信托私募基金产品作为有限合伙人,而私募管理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以有限合伙企业的法人名义去申请开设证券与股指期货交易户。据介绍,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地都已经出现采取这种操作方式进军股指期货的私募公司,主要从事股指期货期现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