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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机构具备得天独厚的力量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21日 15: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慈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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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

  文 | 康晓光

  要想让全民公益成为现实,需要一种文化环境。

  到目前为止,中国最成功的募捐模式都是通过“项目”募捐的,比如希望工程是用一个具体的项目募捐。如果转到以“机构”募捐,就有一定的难度。以机构募捐的有效运作,要求全社会有相互信任的心态。如果人人都抱着一种怀疑的态度,这样的活动是无法生根发芽的。怎样解决问题?一方面要建立问责体系,另一方面要加强文化建设。

  在文化建设过程中,一方面要吸收西方的公益文化,另一方面要继承中国的传统文化。在公益领域,中国人有巨大的文化遗产。有一种观点说中国没有自己的公益文化资源,中国要发展现代公益事业必须全面引进西方公益理念。我个人认为这完全是出于无知的胡说八道。

  现代西方人讲公益主要是从权利的概念出发,特别从人权出发。他们认为每个人都有一系列天赋的权利,社会和政府有义务帮助每个人实现这些权利。无论是政府的再分配,还是社会的慈善活动,都是保障个人权利的机制。中国的传统文化不讲权利,而是讲责任。比如我们讲父慈子孝:父亲要对子女慈爱,子女要孝敬父亲,在这种关系中,强调父母要对子女尽慈爱的责任,子女要对父母尽孝敬的责任。如果每一个人都能尽己之责,那么所有人的权利也就得到了保障。从保障权利的角度来看,中国传统文化与西方现代公益文化可以说是“殊途同归”。

  当中国人考虑公益或慈善时,更多的不是保障自己的权利,而是怎样保障别人的权利,不是利己,而是利他,通过利他实现利己。我认为,这种逻辑更有益于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

  在中国的道德体系中,最高的道德就是“仁”。中国人讲的“仁爱”不同于“博爱”,不是没有差别的爱一切人。仁要求“爱由亲始”。你要博爱,爱一切人,那就先从父母和子女爱起,如果这一点都做不到,就不要谈其他的事。这是一种非常自然、非常亲切的情感。但是,中国人的爱并不止于亲人,中国人并不狭隘,她要通过“推己及人”,把对亲人的爱扩及到其他人身上,此所谓“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直至“四海之内皆兄弟”。这就是“大同世界”!

  没有人能克服对死亡的恐惧。每个人都渴望超越死亡,达到不朽。对于中国人来说,君子的最高人生境界也是不朽。那么,中国人怎样达到不朽?不是通过灵魂不死,而是通过做出不朽的事业,即所谓“立德”、“立功”、“立言”。通过做出有益于人类的事业,通过这个事业在未来持续发挥有益的作用,使自己的生命不断延续。所以,对于中国人来说,人生的最高境界是造福他人和社会。其实,这也是最高的公益文化的境界。

  我不完全认同“感恩”的说法。感恩往往意味着,别人对我好,我也要对别人好;社会对我好,所以我也要回报社会。“施恩图报”是一种比较低级的行善境界,这是投桃报李的行为。真正的君子行善不是这样。即使社会没有给我好处,我也要造福社会;即使别人没有给我好处,我也要对别人好。这才是君子境界。

  在中国,“成人”和“成己”是统一的,只有成就别人才能成就自己;利他和利己是统一的,只有利他才能成就自己。这就是《大学》所谓的“三纲领”、“八条目”。这样的君子境界,为中国人行善提供了非常深厚的文化资源,而这种资源正是得天独厚的五千年文化赋予我们的。

  公益机构是帮助人行善的,也是帮助人成就自我的专业机构。这样的机构责任巨大。公益机构的力量源自哪里?它没有权力,自己也不会产生利润,但是它不是弱者。不要以为最强大的是权力,也不要以为最强大的是金钱,其实最强大、最有生命力的力量是道义。为什么李连杰可以打破官办基金会垄断公募权利的模式?为什么曹德旺可以突破股捐的制度障碍?不是因为他们有名或有钱,在中国社会有名、有钱算什么!那是因为他们占据了道义的高地。道义的力量可以战胜权力,同样也可以战胜金钱。

  公益机构具备得天独厚的力量,我们要善用这种力量,把伟大的善举做好。每一个做公益的中国人都应该牢记曾子的教诲:“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

  (本刊根据作者在2010年12月份在广东全民公益论坛上的演讲整理)

  作者:康晓光,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非营利组织研究所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