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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三大举措严处证券营业部不正当竞争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22日 06: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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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时报记者 桂衍民

  证券经营机构不正当竞争已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广东证监局日前开展了一场辖区内营业部客户服务和证券交易佣金管理工作的自律检查,并提出了针对违规营业部的三大监管措施。

  这三大举措主要包括:一是在营业部2010年度分类评价中,将存在问题的营业部分类评价定为C级以下(共分A、B、C、D四个等级);二是对上述营业部所属证券公司在辖区启动实施经纪人制度、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和中间介绍业务(IB)等采取冷淡处理措施;三是约见相关证券公司负责人谈话。

  据悉,近期广东证监局指导广东证券期货业协会对辖区39家营业部的客户服务和证券交易佣金管理工作进行了自律检查。检查中发现,一些营业部存在客户服务人员偏少、客服人员培训不到位、回访比例不够、佣金水平过低等问题。对此,广东证券期货业协会约见了9家营业部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要求限期整改;还向5 家问题较严重的营业部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在辖区内通报批评,并将有关处理情况报告中国证券业协会。

  广东证监局在约谈中重申了佣金管理的四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客户服务和佣金管理工作,切实转变低佣金恶性竞争的观念,不断提升客户服务水平;不断完善客户分类和产品风险评估机制,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持续提升专业服务能力。二是要加大客户服务工作的投入,明确预算支出,合理制定激励和考核机制,确保客户服务工作经费充足、人员到位。三是要积极探索证券经纪业务有效的服务模式,增强专业服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丰富投资咨询产品,改善信息技术系统配置,为客户提供丰富的投资产品和专业化服务。四是要切实加强证券佣金管理,严禁以低于成本的佣金进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再次发生;严禁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随意调整证券交易佣金收取标准;严禁在佣金报备期设定高标准的证券交易佣金,之后调低至综合成本之下或者原有佣金水平之下,规避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