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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险下月设限 累计身故保额不能超过10万元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22日 12:0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国网-半岛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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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月起,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将被“限购”在10万元之内。大多数父母希望借保险金为孩子存一笔钱,新规执行后,如果保单中涉及有意外身故的险种,家长就需要进行适量配置了。

  保监会去年11月15日发布《关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人身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这个被媒体统称为95号文件的新规规定,从今年4月1日起,未成年人死亡给付保险金限额全国统一调整为10万元。这就意味着家长购买儿童险无法一掷重金。

  本市部分寿险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事实上,大部分家长在为孩子投保的时候,都是借保险为孩子的未来存一笔钱,不但舍得投入,而且保单也较为多样。目前,大连地区绝大部分家长给孩子投保的金额都不止10万元。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下个月开始,各家承保公司必须向投保人说明有关政策规定,并询问其未成年子女在本公司及其他保险公司参保的有关情况,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达到限额的,保险公司不得继续承保;尚未达到限额的,保险公司可以就差额部分进行承保,保险公司应在保险合同中载明差额部分的计算过程。

  即时提醒

  “学平险”也在限购范围内

  中国人寿大连分公司相关理财师提醒消费者,10万元的限额并不是指单份保单的保额最高10万元,而是指未成年人所有的保单加起来的保额不能超过10万元,这包括在其他公司购买的保单,若超过限额投保是违规的。加上目前多数在校学生都有“学平险”(学生平安保险),家长应事先了解学平险的保额和赔付范围,再来“填窟窿”,以节省保费支出。

  记者了解到,受到此次文件约束的险种主要是寿险、意外险、重疾险,另外也涉及到其他附带身故保险责任的险种,如子女教育金类保险、甚至养老型保险。可以说,几乎大多数人身保险产品都将在4月1日后对未成年人的承保设限。 首席记者苏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