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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正式批复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22日 17:4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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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金属排放总量要在2008年的基础上削减七成。这也是全国第一个由国务院批复的重金属污染治理试点方案

  日前,国务院正式批复了《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方案》(下称《方案》),这是迄今为止,全国第一个由国务院批复的重金属污染治理试点方案。

  据中国环境报报道,湖南省发改委近日发布了这一消息。据报道,《方案》涉及湘江流域长沙、株洲、湘潭、衡阳、郴州、娄底、岳阳、永州八个市,明确了株洲清水塘、湘潭竹埠港、衡阳水口山、郴州三十六湾、娄底锡矿山、长沙七宝山、岳阳原桃林铅锌矿七大重点区域,提出了民生应急保障、工业污染源控制、历史遗留污染治理三大重点任务。

  《方案》要求,经过治理,铅、汞、镉、铬、砷等重金属排放总量要在2008年的基础上削减70%左右。

  据报道,《方案》规划项目927个,总投资595亿元,规划期限为2011年-2015年,展望至2020年,力求通过5年至10年时间,基本解决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重大问题,成为全国重金属污染治理的典范。

  近年来,重金属污染防治渐被重视,湘江是被关注的重点流域之一。

  湘江位于长江中游,系长江的第二大支流,流域面积将近9.5万平方公里,仅以湘江干流为饮用水源的人口,就有约2000万人。湘江流域集中了湖南省六成人口和七成左右的国内生产总值,也承载了60%以上的污染,是中国重金属污染最为严重的河流。

  2007年,湘江流域汞、镉、铅、砷的排放量,分别占到了全国排放量的54.5%、37%、6.0%和14.1%。

  2009年8月,环保部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拟报请国务院批准后实施。2010年,《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正式获批,湖南位于14个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重点省份之一。

  据报道,《方案》编制工作于2009年7月正式启动,国家成立了以国家发改委为组长单位,环境保护部、湖南省人民政府为副组长单位的编制领导小组,历时一年半,先后多次征求国家18个部委和湘江流域8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意见。■

  (财新记者 汪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