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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3月22日 21:2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CCTV-经济与法
欢迎收看<经济与法>。屏幕上这两个人,男的人称江老汉,女的名叫殷福娣,他俩之间的关系是公公和儿媳妇。在过去的大半年时间里,他们几乎每天都在一起东奔西跑,为什么?为了找到一个人,就想弄清楚一件事儿。
(2011年1月7日,江苏省靖江市季市镇新光村)
女:张银妈妈,你女儿对我怎么交待?你们家里。你女儿应该,如果有话当面对我说
江老汉和殷福娣要找的人叫张银,是个二十七、八岁的年轻女孩儿,江老汉他们已经来过很多次了,可张银没露过一次面。
母:找你儿子,现在你们都不要找我
女:你也帮我考虑考虑,我现在是个什么状况,你也帮我想想。
母:帮你想想,你叫他爸爸说一说,我姑娘的青春代价怎么办?
女:你姑娘的青春代价你问她去啊,你不要问我们,你找他老子有什么用?
母:你走你不要待我家啦
江老汉和殷福娣这样一次次追到人年轻女孩儿家里,到底想搞清楚什么事儿?而那个掌握着谜底的张银,又为何总是对他们避而不见呢?事情要从江老汉的儿子、也就是殷福娣的丈夫江洪海说起。
江洪海在离家不远的江阴县开店,做橱柜生意。2010年3月27号晚上十点左右,住在靖江的江老汉正要上床睡觉,突然,手机响了。(铃声)电话里传来一个陌生女人的声音。
江父:她说叔叔啊,你江洪海不好了。
听到这句话,江老汉心里一紧:儿子出了什么事?
江父:我说怎么不好呢?她说摔到厕所里面了。我说人现在在什么地方,她说已经到了医院里了,在那个重症病房里面,我一听情况不对了。
那个女人说江洪海人在深圳。江老汉很奇怪,儿子怎么到了深圳?,他连夜赶到深圳,在医院的重症监护室,他见到了儿子。
江父:一看在那个重症病房里面,全部就(被纱布)包在里面,这个头部全部看不到,只看见一个面,当时我说乖乖呀,我说你怎么走到深圳来了,你在家里不是好好的吗?
看到面目全非的儿子,江老汉来不及悲伤,赶紧向医生询问伤情。
江父:我说他这个要紧不要紧啊,他说我们已经动了两次手术了,可能蛮严重的,即使我们把他医好了以后还是一个植物人,你要做这个打算。
听到这里,江老汉再也支撑不住,当场晕倒在地。苏醒之后,他拉着身边的大夫苦苦央求,嘴里不断重复着这样一句话。
江父:我说(不管)他能不能看好,我现在要求你只要把他看到能够跟我讲一句话。
“只要把他看到能讲一句话”,江老汉为什么这样说呢?是对江洪海意外受伤心存疑惑吗?是啊,儿子好好的在江阴做生意,怎么突然来了深圳,平常健健康康的一个人,又怎么会在上厕所的时候摔倒,而且摔成这样?对此,江老汉的确满腹疑惑。但此时,他最急切想从儿子那里得到答案的,都不是这些。究竟他想让江洪海说什么呢?
3月28号江老汉赶到深圳,一进医院大门,就有个陌生女人朝他走了过来。
江父:我上了楼梯,再上了一步,她就叫我爸爸。
一声爸爸叫得江老汉莫名其妙,可当时,他顾不上这些,只想快点见到儿子。见到儿子以后,江老汉就守在他床前,寸步不离,那个陌生女人也一直在他们身边忙前忙后。
江父:这个女的当时就以他妻子的名义,什么事情都是她来。
这个女人与儿子到底是什么关系?江老汉心里隐隐感到不安,自己家里有儿媳妇啊,不过当时,江老汉还顾不上追究这些,得知儿子伤势严重以后,他马上想到了一件事。
江父:我现在什么东西都在他手里,经济上包括卡、银行帐户什么东西,因为他开店这么长时间我没去过。
江老汉只有江洪海这一个孩子,一家人的生活全靠他。不久前,江老汉还把自己仅有的60多万元拆迁补偿款也交给了儿子。眼下,儿子生死难料,江老汉不得不为全家人未来的生活考虑。
江父:我这么多财产还在他身边,我凭什么东西(如果)他不讲话了,我凭什么东西能领到这个财产呢?他人死掉了,我的生活怎么过呢?
江老汉觉得,得赶紧找到儿子的手机、身份证、银行卡这样一些重要物品,可这些东西在哪儿呢?他想到了一直陪在儿子身边的那个女人,她叫张银。
江父:我就找这个张银了,我说张银,这个事情怎么办呢?她说我一样都没有找到。
儿子身边莫名其妙多出个自称是他妻子的女人!而他随身携带的手机、身份证、银行卡都不翼而飞,江老汉预感到事情不简单,难道儿子已经与家里的儿媳妇离婚,又与这个叫张银的女人结婚了吗?江老汉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儿,赶紧给家里的儿媳殷福娣打了个电话。
殷福娣:他爸爸打电话回来问我,你有没有签字啊?那个时候就莫名其妙,我说签什么字啊?他后来就说你离婚有没有签字?我说我没有离婚啊。
离婚?公公这话是什么意思?难道丈夫出事与别的女人有关?可殷福娣左思右想,都觉得不可能。
殷福娣:一直嫁到他家门有13年了,我们感情也挺深的,从来就没有打架、淘气过一次。
儿子和儿媳并没有离婚,可眼前这个叫张银的女人,俨然以江洪海妻子的身份在医院里处理一切,她究竟是何用意?还有一个关键问题:江洪海的身份证、银行卡这些东西在哪儿?这一切,只有江洪海开口说话,才能真相大白,因此,江老汉央求医生,“只要把他治到能说一句话”。然而,奇迹并没有出现,江洪海最终是没有留下一句话就走了。儿子离世,江老汉万分悲痛,决心要为儿子讨个说法。
两天前,江老汉到医院之后,从张银那里得知了儿子出事的经过。江洪海经营的橱柜店,是一个叫汉莎橱柜中国总代理公司的加盟店。2010年3月26号,这个公司在深圳世纪华园宾馆组织了一场加盟会,江洪海应邀参加。
江父:她说27号早晨是由老板组织整个深圳市活动,一起活动,是联合加盟会,活动以后到晚上回来吃晚饭。
就在大家一起吃晚饭的时候,江洪海和一个同事离开大厅去卫生间,他们走了不到两分钟,卫生间那边就传来一声刺耳的呼救声,大家慌忙赶过去,看到江洪海已经倒在地上不醒人事,可他究竟是怎么摔倒的,谁也不知道。
江父:这个张银告诉我他就喝了一小点啤酒,她说基本上还没喝到酒。我说没有喝到酒他怎么摔到厕所里面的?这个里面肯定是有问题,我们脑子里当时预计肯定有凶杀案。
江老汉向当地公安机关报了案。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否定了江老汉的怀疑,确认江洪海是意外受伤。虽然排除了他杀嫌疑,但当时,江洪海还在医院抢救,急需大量费用,于是,江老汉找到了这场加盟会的组织者――汉莎橱柜中国总代理。
江父:我说这个人是你带过来的,现在人在医院里面,先救人要紧,老板说这个人是我带过来的,他这个人在宾馆里出事了,他说这个损失,责任属于宾馆里面,他说我们不承担。
汉莎橱柜公司不肯拿钱,江老汉又去儿子入住的深圳世纪华园宾馆,可宾馆也以同样的理由,将责任推回给了会议的组织者。
两家单位互相推萎,江老汉当时来不及和他们理论,现在儿子走了,江老汉下决心要通过法律途径向这两家单位讨个说法。可是,要打官司,可儿子的身份证件、他与汉莎橱柜公司之间的往来资料、还有他入住深圳世纪华园宾馆的相关证据,江老汉是一样也没有,怎么办?他又想到了一直守在儿子身边的那个女人――张银,可江老汉没想到,当他向张银问起那些资料的时候,张银提出了这样的条件。
江父:她说最少要50万,那个材料,统统的材料都给我
(2011年1月7日,江苏省靖江市季市镇新光村)
男:你把张银叫出来,我们一起来协商协商,究竟该怎么办?
张母:去打官司吧,有法庭
男:打官司,哪有那么容易,他死后的死亡证明,包括医院开出来的鉴定,包括尸检鉴定,包括还有4、5万块钱,包括车子、手机、电脑都在她手里。
江父:你看我在那边吵,我不是要在那边吵,当时从深圳那边回来,身份证什么东西我一点都没有,我只有要找她。她说最起码还要给她50万,她把手续统统拿过来。
江老汉说,儿子的身份证、银行卡、公司合同等等这些资料,包括他的死亡证明、火化单,现在都掌握在张银手里,除了那些资料,儿子店里的一辆面包车、一台电脑也都被张银居为已有, 60多万元拆迁补偿款不知去向,没有儿子的身份证件,他名下还有没有别的什么资产,也都无从查找。
江父:42其他的我不要了,我已经空了嘛,我已经62岁了,再想许多没有用了,最担心、最关心的是我最可爱的孙女,孙女这下怎么办?我天天睡不着,就想这个孙女,将来还要依靠这个孙女嘛。
殷福娣:你说想想看,我们家里,我以前他开店人家也不知道我们是怎么开下来的,我们夫妻之间,人家也不知道我们是怎么节省的,人家买衣服穿,我们都不买,小孩子回来说,妈妈,人家吃得怎么这么好,我们家怎么吃得这么差,我以前都说,孩子,我们节省的钱要给你爸爸做生意。我们忙了13年的资金都给她了。
张银为什么要这样做?她又如何做得到呢?如果说她拿走江洪海的身份证、银行卡这些东西,是因为去深圳时她跟江洪海在一起,那后来,她又怎么能把江洪海的汽车、电脑、还有他店里一切有用的资料全部拿走?而且,她还凭自己拿到的资料,公然向江家要50万块钱,这不成敲诈吗?她这么做,江家人完全可以报警啊?
张母:等于说他们领了结婚证,他们是夫妻,应该是合法的。
合法夫妻?那殷福娣呢?她与江洪海结婚已经13年了,还有个上初中的女儿,他们母女至今都和江洪海的父母住在一起。
张母:我姑娘不知道他原来有老婆、有小孩。
记者:江洪海上你们家来过没有吗?以前?
张母:来,怎么没有来过啊,之前他们就是说一起,之前他们一个做橱柜,一个做炉灶。
张银妈妈说,女儿和江洪海是做生意时认识的,恋爱了6、7年后,到了2009年年初,张银放下自己的生意,去帮江洪海一起干,又过了一年后,两人正式开始谈婚论嫁。
张母:他今年正月初五来了,对我女儿和她爸爸讲了这个话。
记者:那当时你们就没问问江洪海他家里是个什么情况?或者也上他们家相一相?就这么同意把女儿嫁出去了?
张母:你听我说呀,我们不喜欢说谎的,等于说在那个时候我说你们既然提出来要做这个亲,那么你爸爸妈妈,大家来认一认,当时(江洪海说)在江阴买这个房子说装璜啊没有时间,我说不可能,我说这个事情,我说不可能,婚姻大事嘛,双方大人要见一见面,谈一谈什么要求,到后来他确确实实又忙。
虽然两家父母没有见面,但因为女儿年龄也不小了,张银父母就同意他们先领结婚证,2010年3月16号,张银打电话给父母,说她和江洪海已经领了结婚证,准备去一趟深圳。
张母:我说趁现在双方(家长)见见面,她说现在没功夫过来,她说我们从深圳回来再说,说回来办酒,哪晓得出这个事。
张银母亲所说的这一切,殷福娣根本就不信,自己没有和丈夫离婚,张银怎么可能和江洪海领到结婚证呢?可有一点让她不放心的是,自己的结婚证和第一代的身份证,在家里怎么也找不到了。江老汉让儿媳妇赶紧到民政局去问问,殷福娣找到靖江市民政局,得到的答复让她完全无法接受。
殷福娣:她说你们离婚了,我说我们不可能离婚,离婚要本人到场的。我没有到场,怎么说我离婚了?
听殷福娣这么一说,民政局工作人员也吃了一惊。她赶紧拿出为江洪海和殷福娣办理离婚的档案资料进行核对。
靖江市民政局工作人员张颖:当时殷福娣他们双方,两个人一起同来的,带着他们的身份证、户口本还有结婚证,都是原件,有双方达成的协议,当时来的时候我们就把(他们)提供的身份证、户口本,要求他们拿出来,给我们核对,而且我们看了,我看了,相貌和这个身份证、户口本上都是相符合的,证件也是真实有效的。
从档案资料看,殷福娣与江洪海早在2008年6月13号就办了离婚,殷福娣看到,档案留存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和结婚证的确都是她和江洪海本人的,只有离婚协议书上所附的照片,是江洪海和那个女人在办理离婚登记时现场照的。
殷:不是我,确实不是我。要是她不仔细看就很像,其实他们,他们拿到时候他们根本就没有仔细观察一个人,其实民政局办他们离婚的时候根本就没有观察一个人。
照片上的女人,殷福娣不认识,也不是张银,这人究竟是谁人?为什么冒充自己来办理离婚,殷福娣永远也无法得到答案了。
张颖:我只能凭肉眼看,我肉眼看核对他的身份证,核对他的结婚证还有包括他本人,他的证件都是真实有效的,而且凭我们肉眼看也是相符的。
殷福娣在民政局查证的结果是,江洪海与她在2008年就已经登记离婚,在2010年与张银办理了结婚登记。这让江老汉也吃了一惊。
江老汉:我说真正的儿媳妇,哪一个是我的儿媳妇?
究竟谁是自己的儿媳妇,关系到由谁出面打官司为儿子讨说法,也关系到他们老俩口以后依靠谁养老送终,这事儿,可不能糊涂。2010年4月9日,在江老汉的支持下,殷福娣将江苏省靖江市民政局告上法庭,请求法院撤销民政局为自己和江洪海颁发的离婚证。
殷福娣:我们好好的一个家就给这样毁了,弄一个冒名顶替的去离婚,后来再领结婚证
张颖:如果是这种情况,他是故意来欺骗我们工作人员,我们工作人员是没有责任的,我们没有这个鉴别能力,没有这个鉴别流程,没有这个鉴别水平。我们只能凭肉眼来看
民政局张颖:我是很委屈的,真的很委屈,不相信我会办错了这个事儿,我办了十几年来没有出现一例差错
同事:她年年都是先进。
民政局在发现问题后,也曾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但未能立案。法院审理中,经过笔迹签定,确认离婚协议书等相关资料上“殷福娣”的签名不是本人字迹,之后做出判决,但判决结果让许多人有些意外。
法院认为:靖江市民政局的发证行为缺乏事实依据且违反法定程序,理应撤销,但由于离婚证是与身份关系紧密联系的,当事人之一江洪海在起诉前已死亡,故该发证行为虽然违法,但已不具可撤销内容。因此判决,靖江市民政局为江洪海和殷福娣颁发离婚证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判决意味着,法律上殷福娣已不是江洪海的妻子,张银才是江洪海的妻子。
殷福娣:你说叫我以后日子怎么过?
江老汉:究竟谁是我的儿媳妇,到现在还没有搞清楚呢?我假如说明天死了,我说我找哪一个(料理后事)。
认定民政局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又未撤销离婚证,法官是如何考量的呢?
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本案之所以采用判决确认违法的判决方式,主要是考虑,本案离婚登记的一方当事人已经死亡,且在其死亡前已同他人办理了结婚登记。如果判决撤销离婚登记,将会导致原来的婚姻关系自然恢复,再婚一方在形式上会出现两个婚姻,这与我国婚姻法的基本精神是相违背的,同时也违背公序良俗。
关于本案,记者专门请教了北京大学法学院马忆南教授和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雷明光教授,两位教授都认为这个案件特殊但很有典型意义,与现在法律界正在热议的<婚姻登记条例>是否需要再修改的问题不谋而合。、
就这个案件的判决结果,两位教授有着不同的看法。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 雷明光:我个人认为法院的判决应该是有问题的。他在去世以前作出了这么一个错误的行为当然他要承担法律后果,不能说因为他死了这个法律后果就不承担了,他死之前他向别人借款了,那么他死了以后这个钱就不用还了,除非他没有财产了可以不还,法院认为当事人已经消失了,主体已经不存在了,就认为这个主体行为是不能撤销了,这个判决是有问题的。
记者:那么这个人又跟另外一个女人结婚,而那个女人她并不知道他前面的婚姻关系的存在,那她也是无辜的。
雷明光:那么像她的这种无辜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应该是很多的,认定他为重婚以后,他们之间的婚姻关系不存在,她所受到的损失怎么办呢,如果是由一方的过错而导致婚姻无效或者是被撤销的话,那么有过错的一方应该对无过错的一方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她也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主张一定的补偿的。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马忆南:我认为法院判决是妥当的,为什么呢?因为法院实际上面临两种情况,是否定前婚还是否定后婚?我认为他是考虑到了一种利益平衡,保护后婚。因为后任妻子她是基于对婚姻登记机关,是对行政机关颁发的离婚证的信赖,所以才跟这个男人结婚的,这个叫一种信赖利益,那么这个信赖利益是应该受到保护的,这一个个案的判决,影响到了所有同样类型的案子的判决,实际上它有一种公共利益,公共利益就在于,对于政府机关颁发的这种结婚证也好,离婚证也好,这种文件是可以信赖的。
判决结果意味着殷福娣已不再是妻子,但殷福娣现在仍和公婆住在一起,她说,在自己心里,她永远是江家的儿媳妇,她要继续照顾公公婆婆。
殷福娣: 因为不想让他们两个老人在那儿下半辈子再受苦了。
可殷福娣始终要面对身份带来的尴尬,接下来,江老汉要为儿子的死亡打官司索赔,殷福娣没法参与诉讼,还得请结婚仅十几天的张银出面,这个身份还让她失去了遗产继承的权利,她不知道自己和女儿的未来怎么办?
殷福娣该怎么办?专家认为,尽管法院判决意味着她与江洪海的婚姻关系无法恢复,但她可以请求法院,对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进行重新分割,由于江洪海存在重大过错,殷福娣可以请求多分甚至分得全部财产。另外,对财产重新分割后属于江洪海的那一部分,专家认为,绝大部分可以作为江洪海的遗产处理,而不是作为他与后任妻子张银的夫妻共同财产,因为他们结婚时间只有十天。而对于江洪海的遗产,殷福娣虽然没有继承权,但由于江洪海的过错对她造成了损害,她也可以要求从中得到损害赔偿。专家说,这个案件,折射出我国婚姻登记上立法的一些欠缺,目前理论界对<婚姻登记条例>是否需要再做修改也在热议。
马忆南:我们现行的婚姻制度当中,它是有薄弱环节的,婚姻登记虽然是一种行政确认行为,但是对结婚也好,离婚也好,它要审查的这些证件、证明还有审查的程度,都是应该加强的,现在的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得是不到位的。很多人建议要建设一种婚姻公告,这样其实可以发动群众,让所有人监督,可以及时地发现一些虚假的结婚或离婚。
雷明光:一个月的离婚等待期很多人认为这个是非常必要的。
记者:可能有人就会认为说离婚是我自己的事,你作为行政机关来处理我的事情的时候,我可以自己决定我要不要等待,你不能规定我要不要等待?
雷:婚姻不是一个个人行为,它是一个社会行为,既然是一个社会行为,是一个法律行为就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马忆南:任何国家的离婚自由都是有限度的自由,不是绝对的自由,我们绝对不能把这个离婚自由想成是我想离就离,立马就离,不是这样的,中国的离婚法是全世界最宽松的离婚法,尤其是协议离婚的相关规定,程序是世界上最宽松的离婚程序。
在采访法官的时候,法官坦言,这个案件的确让他们也很难,再三讨论。并对婚姻登记中的审核环节也提出了建议,认为多数地方登记机关还没有验证证件的技术设备,此类案件出现在所难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