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经济台 > 财经资讯 >

广州楼盘已执行“一房一价” 禁用“多少元起”“均价多少元”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23日 01:2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信息时报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踩 收藏 收藏

  标价高于实际售价的要清算土地增值税

  信息时报讯 (记者 田桂丹) 昨日国家发改委表示,今年5月1日起商品房销售要实行一套一标价,涨价必须重新申报备案。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相关人士表示,广州楼盘早已执行“一房一价”,禁用“多少元起”、“均价多少元”等模糊标价。

  但记者了解到,目前广州楼盘明码标价存在公示的字体很小,比较难以辨认等问题。此外,由于售楼价不能高于标价,开发商往往先调高公示房价,预留了涨价空间。对此,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相关人士称,下一步将完善楼盘明码标价规定,对于标价高于实际售价的将会参照周边房价进行关注,对开发商执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表示,5月1日起,商品房销售要实行一套一标价,并明确公示代收代办收费和物业服务收费,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收任何未标明的费用。商品房销售价格明码标价对外后,可以自行降价,打折销售,但涨价必须重新申报备案。

  昨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相关人士表示,广州楼盘早已执行“一房一价”,禁用“多少元起”、“均价多少元”等模糊标价。据了解,在2007年广州市就曾出台规定表示,房地产经营者提供房屋买卖、有偿转让、租赁和服务,必须实行明码标价,应采用价目表(册)或价目牌的方式,在经营场所或收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开标示价格和服务收费标准。经营者销售商品房应当在商品房销售24小时之前,对许可纳入当期交易的所有商品房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商品房项目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及收费标准都在明码标价的范围内。

  目前,广州市除了要求开发商在销售现场明码标价,还拟研究落实在网上提前公开一手房的每套价格。

  记者了解到,也有部分楼盘未做到“一房一价”明码标价。昨日在杨箕地铁站附近某楼盘,销售顾问表示,目前该盘只剩下A栋28-30层楼,价格在31650元至32000元之间。销售顾问向记者出示了一份价目表,不过,该表仅仅是此前售卖的B栋144间住房的价目表,并没有关于目前在售A栋的任何信息。

  当记者当场表示想索取A栋价目表,销售顾问说,“A栋价目表没有了,以前还有的,不过现在不见了。”不过,当记者表示想购买A栋28层,需要查看该楼盘价目表时。销售顾问回应,“原来的A栋价目表就没有了,你要的话,我可以立刻打印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