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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通过个税补缴获得购房资格基本行不通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23日 15: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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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上周报道了“京15条”限购令颁布后,很多购房者希望通过补缴社保获得购房资格。但目前社保的补缴手续复杂,审核严格,能够补缴成功通过审核的寥寥无几。“据我们了解,与补缴社保的难度相比,个税补缴的难度更大”,业内人士表示。

  最长补缴时限3个月

  据了解,个税补缴时间限制非常严格。最长也就是当月往前推三个月,超过三个月便没有补缴的可能。而且,如果系统自动提交了未缴税申报记录,系统就不能录入补缴信息。办理时间为每月1-7号办理上个月度的个税缴纳,8号至月底办理当月个税缴纳。

  “个税补办最长为3个月,而且是以当下往前推三个月”,“链家地产”首席分析师张月认为,没有资格的购房者很少只是“欠缴3个月”,因此有了这个时限的规定,意味着个税补缴对于多数人已经没有意义。

  个人不能补缴个税

  个税的补缴与社保另一个不同在于,必须由用人单位补缴,不接受个人补缴的情况。需要单位提交相关的证明资料包括员工身份证号和工资单。在纳税记录认定系统中,只要用工单位如期进行纳税申报,申报系统一律视为正常缴纳,与个人工资所得是否达到个税起征点没有关系。

  不过对于大部分购房者来说,造成其个税缴纳中断的原因,多数为工作中断或者调换。此期间造成的缴税空白期,单位一般无法进行补缴。

  区县规定各自不同

  据链家地产门店反映,个税的补缴在各个区县审核和过户时所要提供的证明有所不同。如西城过户时需要提供连续5年的税单原件,东城却不需要。因此,在补缴纳税前,应该详细咨询所在地的缴税单位和建委,了解所需材料以及补缴的具体办法。

  张月表示,与社保补缴手续相比,个税补缴更加严格,而且还有3个月的时间限制,通过补缴纳税获得购房资格难度很大。此外,通过违规手段来获得纳税证明也很容易被发现,资格审核也就无法通过。(记者 姚丽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