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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3月24日 10:0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新网
中新网3月24日电 中新网财经频道从国家财政部网站获悉,财政部今日下发开展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试点的公告。公告指出,免税商品限定为进口品,试点期间,具体商品品种限定为18种。
公告指出,免税商品品种。免税商品限定为进口品,试点期间,具体商品品种限定为:首饰、工艺晶、手表、香水、化妆晶、笔、眼镜(含太阳镜)、丝巾、领带、毛织品、棉织品,服装服饰、鞋帽、皮带、箱包,小皮件、糖果,体育用品共18种,国家规定禁止进口,以及20种不予减免税的商品除外。
离岛旅客每人每次购买免税商品数量范围
商品品种名称 | 免税购买数量(件) |
首饰 | 2 |
工艺品 | 2 |
手表 | 2 |
香水 | 2 |
化妆品 | 5 |
笔 | 5 |
眼镜(含太阳镜) | 2 |
丝巾 | 2 |
领带 | 2 |
毛织品 | 2 |
棉织品 | 2 |
服装服饰 | 5 |
鞋帽 | 2 |
皮带 | 2 |
箱包 | 2 |
小皮件 | 4 |
糖果 | 5 |
体育用品 | 2 |
注:1件商品是指具有单一、完整包装及独立标价的商品,但套装商品按包装内所含商品的实际件数记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