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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继续保持对食品安全违法案件高压态势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25日 19:0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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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3月25日电(记者周婷玉 刘刚)正当中国有关部门紧张查办“瘦肉精”案件时,中国政府网25日刊登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三聚氰胺、瘦肉精、食用油、葡萄酒……中国食品安全领域的热词频频出现在这份工作安排中。

  根据工作安排,“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活动”被列为2011年食品安全工作的第一项重要任务,乳制品、食用油、保健食品、鲜肉和肉制品、食品添加剂以及酒类等6类品种被列为重点治理的对象。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指出:“这可以说抓住了一段时期内食品安全工作的‘牛鼻子’”。

  国务院食安办提供的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共查处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商贸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违法违规行为13万起。“这些违法违规活动是导致食品安全问题的主要原因。”这位负责人说,工作安排中详细列明了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加工和进出口、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要重点打击的对象。

  近年来,含三聚氰胺乳粉在中国时有曝光。针对这一状况,2010年中国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顿。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办副主任、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介绍说,到2011年2月,全国共清查问题乳粉2334吨,其中有2人因此被判无期徒刑,对19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011年,加强乳制品综合治理依然是中国食品安全工作的首个重点。工作安排明确,将强化生鲜乳收购、运输许可管理;严格乳制品销售者资质要求,强化乳制品流通许可管理;建立全国统一的乳制品生产经营企业信息数据库;在婴幼儿配方乳粉和原料乳粉生产企业试点建设电子信息追溯系统。此外,还要严格实行三聚氰胺销售实名登记制度,禁止向食品和饲料企业销售三聚氰胺。

  针对屡禁不绝的“瘦肉精”顽症,2011年的工作安排中要求,加强对盐酸克伦特罗等可作为“瘦肉精”原料的人用药品流通的监管,防止其流入饲料生产企业和畜禽饲养环节等。

  工作安排对加强食用油、酒类的综合治理也提出了具体要求:在食用油方面,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劣质食用油和从非法渠道收购食用油的行为,完善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政策措施;在酒类方面,将加大市场检查力度,整治制售假冒伪劣白酒和葡萄酒类的行为,重点整治非法勾兑和生产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酒类的行为,全面清理不符合经营资质的白酒和葡萄酒类销售单位。

  国务院食安办负责人指出,面对错综复杂的情况,抓主要矛盾、解决突出问题,是当务之急。这次重点工作安排有针对性地对部分重点食品品种专项部署了综合治理措施,把消费群体大、影响范围广、关系到老百姓每日每餐饮食的重点品种突出出来,采取打防并重、多措并举的综合治理措施,优先保障重点品种的质量安全。

  此外,工作安排还强调,要加大行政执法和责任追究力度。对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要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直至停产整改、吊销证照;对隐瞒食品安全隐患、故意逃避监管等行为,要依法从重处罚;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严禁以罚代刑。同时,强化行政监察和问责,对监管中的失职渎职等行为,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今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刑法修正案(八)》,增加了严惩食品安全犯罪活动的内容,并单独列明了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犯罪。国务院食安办负责人说:“这为我们严打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

  为切实改善中国食品安全状况,全国人大常委会还于3月24日启动2011年的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组,督促法律的贯彻实施。这是2009年食品安全法颁布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组织开展对该法的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