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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一套一价”难兑现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25日 23:1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华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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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晓丹\文

  3月16日,发改委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要求自5月1日起,商品房销售实行“一套一价”,明确公示代收代办收费和物业服务收费,且商品房经营者在标价之外不得加收任何未标明的费用,涨价需进行申报。

  这个消息公布的3月22日当天,友人的电话就意料之中地打来,这似乎已经成为一个习惯,发生在每次新规颁布后;而友人的问题似乎永远只有一个——那就是“这次房价是不是真会降了”?

  房价是不是真会降了,现在的关键似乎已经不仅仅在于出了什么样的政策,这个政策是否会有效,而更在于这个政策将要如何落实,落实力度又会是什么样的?笔者一直相信,真正落实了的政策都将是有效的。

  然而,去年12月,预售款监管政策的出台,曾被认为将是调控的重磅武器。不过在具体落实中,目前受到监管的资金部分仅仅是预售证金额按照最低首付比例划入监管账户,超出最低比例的部分依然没有受到监管。去年6月,曾有规定明令禁止开发商收取意向订金,然而据笔者了解,在有些项目里,订金依然以各种隐性的形式存在于新盘销售中。而北京对于群租的叫停政策,则由于种种原因,目前并没有看到真正的落实。

  至于“一套一价”的新规,本身并不是一个全新的提法。在北京等城市,去年就已经要求预售证申请时要“明码标价”。而从北京的实施状况来说,这个政策一方面的确使得开发商遇到了定价难的问题,另一方面也使得开发商更倾向于调高价格来申领预售证。

  “高了不好卖可以打折,低了就要重新申报,太麻烦了,所以一般肯定往高开不往低开。”某开发商人士曾这样描述“明码标价”后的定价策略。

  本次新规,最大的新意在于作为监管者之一的物价局的加入,为监管提供了一条新的渠道,但是这又使得部门协调话题被老调重弹。而将二手房市场纳入“一套一价”的监管体系,出发点固然有利于市场的健康发展,但由于面对的是一个个独立的业主,政策在操作层面恐怕尚存在不小的难度。

  近日有消息称,国务院派出8个调查组,分赴各地摸底楼市调控效果,重点在于强调楼市调控的严肃性,切实稳定房价。

  总之,政策更需要的是落地的力度,更需要的是监管职责更加明确的划分。限购政策能够对市场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最关键的原因也就在于短期内政策得到了有效的落实。本次新规同样提出了“对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明码标价不规范,或利用标价进行商品房销售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例要予以曝光,以儆效尤”等条款,希望这些语句能真正落地有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