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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3月26日 01:0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产经新闻
本报记者 杜文科 海南记者站 陈尧报道
3月24日上午,“海南开展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试点新闻发布会”在海口举行。海南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省长谭力在新闻发布会上说:“今天(24日)上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开展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试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标志着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正式落地试点。”
谭力介绍了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适用对象、产品种类、购物次数、免税额度等情况和重大意义。他指出,海南将于4月20日试运行“离岛免税”政策,5月1日起正式实施。
年满18周岁乘机离岛方可享受
谭力说,享受离岛免税购物政策的适用对象是年满18周岁、乘飞机离开海南本岛(不包括离境)的国内外旅客,包括海南省居民。
海口海关党组书记、关长李蓝雪补充说,对境内人员以居民身份证签发机关为依据认定岛内居民、非岛内居民身份,对境外人员则以其所持进出境有效证件认定身份。
《公告》规定,离岛旅客免税购物必须同时符合三个条件:一是已经购买离岛机票和持有效的身份证件,国内旅客持居民身份证(港澳台旅客持有效旅行证件),国外旅客持护照;二是在指定的离岛免税店内付款购买免税商品,商品品种和免税购物次数、金额、数量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并按规定取得购物凭证;三是在机场隔离区凭身份证件及购物凭证,在指定的提货点提取所购免税商品,并由旅客本人乘机随身携运离岛。
每人每次免税购物暂定5000元
谭力说,离岛旅客(包括岛内居民旅客)凭有效证件,每人每次免税购物金额暂定为人民币5000元以内(含5000元),即单价5000元以内(含5000元)的免税商品,每人每次累计购买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此外,旅客在按完税价格全额缴纳进境物品进口税的条件下,每人每次还可以购买1件单价5000元以上的商品。
《公告》规定,非岛内居民旅客每人每年最多可以享受2次离岛免税购物政策,岛内(海南)居民旅客每人每年最多可以享受1次免税购物政策。
免税购物试点限定进口商品18种
谭力说,免税商品限定为进口品。试点期间,具体商品品种限定为:首饰、工艺品、手表、香水、化妆品、笔、眼镜(含太阳镜)、丝巾、领带、毛织品、棉织品、服装服饰、鞋帽、皮带、箱包、小皮件、糖果、体育用品共18种,国家规定禁止进口以及20种不予减免税的商品除外。
《公告》公布的离岛免税政策免税税种为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离岛免税店是具有实施离岛免税政策资格并实行特许经营的免税商店。海口、三亚两地各开设一家进行试点。
离岛免税政策主要实施流程包括:离岛免税店进口免税商品,离岛旅客在店内选购付款,免税店根据旅客离岛时间运送货物至机场,旅客在机场隔离区提货并乘机携运离岛。
海南免税购物幅度优于日韩
谭力表示,离岛免税政策在我国是一项对外开放的重大尝试。离岛免税政策目前在世界上只有日本冲绳岛、韩国济州岛等极少数国家和地区实施。海南作为我国旅游业改革创新的试验区,国家赋予海南离岛免税政策是我国对外开放又一项重大尝试和重要创新。
海南省财政厅副厅长吕勇补充说,从国外离岛免税政策实施经验看,韩国济州每人每次免税购物限额为4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2400元),日本冲绳免税购物限额虽然较高,为2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16000元),但只免除税率较低的关税,而海南离岛免税政策免税税种为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优惠幅度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