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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
按照“国八条”的明确要求,2011年各城市地方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然而,距离最后截止期限尚不足一周的时间,全国六百多个城市,只有二十多个二三线城市出台了明确的房价控制目标,而房价居高不下的北京、上海、广州等热点城市迄今按兵不动,没有按照“国八条”的要求出台房价控制目标,公布当地房价控制目标的城市的比例不到5%。
而且,即使是已经出台房价控制目标的,大多将今年房价的涨幅规定在10%左右,让民众大跌眼镜,这样的房价控制目标与其说是限价政策,不如说是涨价政策。以房价上涨较快的2009年和2010年为例,2009年房价涨幅按照统计局的统计为1.5%,而刚刚过去的2010年,房价最终涨幅为9.9%,将房价控制目标定在10%左右意味着,这些城市的房价在今年不仅不会合理回归,反而要比过去两年的涨幅都要大,这和民众期待的房价合理回归,特别是和“国八条”的政策目标显然背道而驰。
诚然,已经出台房价控制目标的20多个二三线城市,和北、广、上等一线城市比较,房价相对没有高得太离谱,但考虑到,一方面二三线城市居民的收入要远低于一线城市,另一方面,二三线城市的房价没有太多的投机和炒作的概念,供需的基本面并没有严重失衡,其本身上涨的空间本来就不大,当地政府在制定房价目标时,只以GDP的增长为指标,根本不考虑居民实际收入和支付能力,亦不考虑当地房地产的实际情况,说穿了,是在“土地财政依赖症”的综合作用下,内心根本就不想对房价真正进行调控,和政策博弈的心态极为明显。
各地政府在房价控制目标上纷纷观望和打太极拳,损害的将是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权威。多年来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实践证明,如果没有严肃、严厉和真正动真格的政策问责机制,一些地方政府对房地产调控政策基本都是阳奉阴违,最终使得调控不了了之。对于很多地方而言,调控房价意味着地价也要随之回归,这无异于让地方自断财路,因此,多年,不少地方政府对于房地产调控政策能不执行就不执行,能忽悠就忽悠,导致房地产调控往往流于形式,既损害了政策的公信力,又对民众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唯有严肃问责,史上最严的“国八条” 才能树立起权威。对于正处于“十二五”开局之年的中国而言,房价与民生息息相关,本次房地产调控只可胜,不可败,已经没有任何退路。
本次房地产调控成败与否,就在问责是否真正动真格上。既然“国八条”明确要求在一季度各城市必须出台房价控制目标,否则要约谈,问责,就必须言必行,行必果,果断祭起问责的大旗,对那些公然藐视“国八条”政策的官员,用党纪国法进行处置,甚至对那些阳奉阴违者可以撤职查办,以挽救“国八条”的公信力,使得“国八条”得以真正贯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