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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食品安全违法 严禁保护主义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26日 07:2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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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4日,工商人员在乡村民俗户接待点检测食品质量。随着春季京郊旅游旺季的到来,北京市工商局怀柔分局与九渡河镇政府走进西水峪民俗村,通过检测乡村民俗户食品质量、审核经营主体资格、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赠送食品安全书籍等具体措施,确保春季京郊乡村民俗旅游接待食品健康安全。

  卜向东摄(新华社发)

  当前,我国食品安全领域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等问题还比较突出。为此,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的《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以下简称《安排》)明确,要提高食品安全应急能力,修订《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和程序。

  违法违规去年查处13万起

  《安排》将“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活动”列为第一项重要任务。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解读《安排》时表示,这可以说抓住了一段时期内食品安全工作的“牛鼻子”。从去年情况看,全年共查处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商贸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违法违规行为13万起。

  《安排》指出,在食用农产品环节,深入排查并坚决打击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及在畜禽饲养、贩运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在食品生产加工和进出口环节,取缔无证无照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小作坊以及生产仿冒他人品牌食品包装材料的“黑窝点”。在食品流通环节,及时发现和查处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有毒有害和其他不合格食品的行为。在餐饮服务环节,取缔不具备食品安全基本条件、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餐饮店。

  防止“瘦肉精”流入饲料企业

  《安排》要求,把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等作为重点品种,多措并举综合治理。

  对乳制品,要强化生鲜乳收购、运输许可管理,推进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建设;加强对乳制品生产企业的监管,落实企业原料检验、出厂批批检验制度和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驻厂监督措施;严格乳制品销售者资质要求,强化乳制品流通许可管理。

  对鲜肉和肉制品,整治定点屠宰企业转包、租赁、出让定点资质行为;严禁私屠滥宰和宰售病死病害畜禽,打击加工、出售注水肉、未经检疫检验合格肉及其制品的行为;加强对盐酸克伦特罗等可作为“瘦肉精”原料的人用药品流通的监管,防止其流入饲料生产企业和畜禽饲养环节。

  企业问题严重可吊销证照

  《安排》明确,要健全食品企业诚信不良记录收集、管理、通报制度和行业退出机制。同时,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基础能力建设,加快制订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加强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整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完善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使用、检测和标签标识标准;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和风险监测评估,扩大检验范围和频次,规范公布抽检结果,推进检验检测信息共享。

  《安排》强调,要强化地方政府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今年年底前,所有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都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并明确办事机构。切实保障执法办案和监管基础能力建设经费投入,严禁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

  对不能持续满足许可条件的企业,要依法撤销许可;对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要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直至停产整改、吊销证照;对隐瞒食品安全隐患、故意逃避监管等行为,要依法从重处罚;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严禁以罚代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