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经济台 > 财经资讯 >

逐步向境外人民币持有者开放证券市场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26日 08:1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证券时报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踩 收藏 收藏

  证券时报记者 贾壮

  中国人民银行昨日发布的《2010年国际金融市场报告》提出,将研究逐步向境外人民币持有主体开放证券市场、期货市场和黄金市场的举措。

  报告说,“十二五”时期,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是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大环境下,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要充分考虑中国经济发展水平和金融体系的承受能力,要把开放跨境资本流动与加强金融监管协调起来,建立健全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预警体系和处置机制。

  报告称,当前及未来一段时期,外汇管理部门将根据国家经济金融发展的整体战略需要以及国内外总体形势变化,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有选择、分步骤放宽对跨境资本交易活动的限制,有序拓宽对外投资渠道。同时高度重视防范跨境资本流动冲击,加大对异常跨境资金流入的监测分析,构建完善的监测预警体系,提升对跨境资本流动的风险预警能力,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

  报告指出,要进一步加强中国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实现中国金融市场托管清算结算系统的功能整合,研究构建中国场外金融产品及其衍生品市场的集中结算机制,进一步支持市场的发展创新,提高中国金融市场的效率、联通性和安全性。在总结人民币用于跨境贸易结算经验的基础上,继续统筹规划建设人民币跨境和境外支付清算体系与建立制度化人民币现钞境外流通和回流渠道,为境外投资者持有境内金融资产创造条件。

  央行在报告中介绍,下一阶段要加强本外币政策协调,着力推进各项试点制度建设和管理创新。加强对跨境人民币业务的风险监测、分析和预警,加强相关部门的政策协调和信息共享,切实做好风险防范工作。提高人民币的境外可接受程度,优化中国对外贸易投资的地域分布,重点推动人民币在与中国经贸联系密切的国家和地区的使用。继续增加境内试点地区和试点企业数量,统一边境省区试点政策,满足企业贸易投资便利化需求。

  报告指出,央行将扩大债券市场发债主体,允许国际开发机构之外的境外企业和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人民币债券。稳步扩大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投资主体范围。推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境外参加银行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鼓励银行间外汇市场的业务和产品创新。研究境内银行开办面向境外人民币持有主体的代客理财业务试点。研究逐步向境外人民币持有主体开放证券市场、期货市场和黄金市场的举措。进一步畅通境外人民币资金通过金融市场的回流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