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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3月28日 04: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证券日报
证券日报 中国资本证券网■秦炜
银监会日前发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并表监管指引(试行)》。《指引》提出了我国资产公司并表监管框架和监管要求。包括总则、范围、内容、基础、方式及附则六个部分。
《指引》适用于经国务院批准已实施股份制改革的资产公司及其附属法人机构。同时,未实施股份制改革的资产公司的并表监管参照《指引》执行。
其目的在于适应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资产公司)的商业化改革转型和业务发展需要,规范和加强对资产公司及其附属机构的并表监管。
资产公司并表监管是指对资产公司在并表基础上的审慎监管,即在单一法人监管的基础上,对资产公司整个集团的资本以及风险进行全面和持续的监管,识别、计量、监控和评估其总体风险状况。
并表监管包括定量和定性两个方面:
定量监管主要是针对资产公司集团的最低资本和杠杆率管理,以及大额风险、流动性风险、重大内部交易等状况进行识别、计量、监测和分析,进而在并表的基础上对集团的风险状况进行量化评价。
定性监管主要是针对集团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因素进行审查和评价。
《指引》的发布对资产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于促进资产公司稳健经营、健康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标志着我国资产公司监管步入一个新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