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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3月29日 01: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发改委开首张房地产罚单 开发商涉价格欺诈被罚50万元
房价调控“驶入”物价部门主导时代
黄树辉
距离《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公布尚不足一周,国家发改委就迅速在3月28日曝光了首宗房地产开发企业涉嫌价格欺诈案件,并开出50万元罚单。
这意味着继住建、国土、房管部门之后,物价部门开始成为地方政府调控楼市的又一重要推手,多个城市的房价备案制度开始提速。
江西省发改委下属的价格监督检查局成为此次行动的“急先锋”。根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披露的信息,江西云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云星地产”) 以价格欺诈的手段欺骗消费者,哄抬房价,被当地物价部门处以50万元罚款,并被责令退还违规收取的“诚意金”和各项代收费共计1133.08万元。
而不久前3月22日,国家发改委刚刚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的相关规定,要求商品房实行一套一标价,明确公示代收代办收费和物业服务收费,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收任何未标明的费用;对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按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曝光资料称,云星地产在赣州市开发云星中央星城,在销售过程中存在“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诱骗他人购买”等价格欺诈违法事实,原本“可能不会超过7000元”的价格被哄抬到每平方米8000多元,并向521名购房者收取了诚意金521万元。
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出,公开曝光这起价格违法案件,目的是为了惩戒违法经营者,并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近期加强对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的执法检查。
世联地产研究部总监王海斌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楼市近几年持续升温,开发商随行就市,甚至坐地涨价,导致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产生不少纠纷。国家发改委上述要求其实就是众多城市正在实行的房价备案制。
除了江西省,多个地方政府也纷纷加快推行房价备案制。哈尔滨当地媒体援引哈尔滨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的表态称,物价部门已与房管部门就商品房明码标价等行为草拟了相关通知,哈市商品房将实行明码标价“一套一标”,并于5月1日起正式开始实施。
天津市国土房管局有关负责人也表示,天津已经开始执行的房源、房价双公示制度,其实就是此次国家发改委规定的商品房“明码标价”制度,且天津的细则已经基本完善。
公开报道显示,由于各个城市要3月底前出台房价调控目标和具体措施,明码标价成为各个地方政府推行房价备案制的必然内容。
但王海斌认为,政府为维持房地产市场秩序纷纷推出了“明码标价”等房价备案制度,有的地方设置了上下限要求,有的要求备案价在一定时间内不能改变,但更多实行房价备案制的城市在实际执行中往往流于形式。
早在去年4月份,住建部就下发通知,规定开发企业应将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并严格按照预售方案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随后,上海、北京、深圳、杭州、苏州、济南等地也相继出台“一房一价”相关措施,但在将近一年的执行中,效果似乎并不理想。王海斌称:“房价备案制箭在弦上,引而待发。其执行并不难,难在如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