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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会所开业政府机关道贺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30日 02: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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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一家娱乐会所日前在开业庆典上,悬挂了多条署名为政府机关的道贺条幅。后经工商部门查实,此乃该会所委托礼仪公司擅自盗用政府机关名义所为。

  现场 庆典悬挂政府庆贺条幅

  3月23日,位于郑州市黄河路上的一家娱乐会所举行开业庆典,庆典仪式上悬挂了20多条醒目的大红条幅,其中,竟有8条来自“郑州市物价局”“水利局”“工商局”等“政府机关”,上面写着“郑州市物价局贺××会所开业大吉”等字样。

  后经调查,这些条幅均非政府机关所送,而是该会所委托一家礼仪公司私自制作。据查处此事的郑州市金水区南阳路工商所所长李丽静介绍,开业庆典是该会所委托一家礼仪公司筹办的,标语也是礼仪公司私自制作的,借用多家政府机关名义也是虚假的。因该会所现场不能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已被责令停业。工商部门也就该会所和礼仪公司涉嫌借用政府机关名义虚假宣传立案调查。

  调查 原是礼仪公司捉刀代笔

  据记者了解,此事并非个案,近年来盗用政府机关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的现象屡屡见诸报端,这种行为既扰乱了视听,又损害了政府形象。相关人士建言,对此应加大查处力度,杜绝此类行为蔓延。

  商家为何热衷此道?记者随机采访的几位郑州市民认为,商家是希望借此扩大影响,彰显“实力”。市民孟晓辉说:“挂上政府机关的条幅,可能想让人觉得关系广、后台硬吧,也可能就是想炒作一下。”据介绍,制作这些条幅的礼仪公司负责人在被查处时也说,是为了开业排场,才随意制作了这些内容。

  建议 加大处罚力度避免效仿

  郑州市金水区南阳路工商所所长李丽静说,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工商部门可视情节轻重对会所处以1万元到20万元不等的罚款,而对作为广告经营者的礼仪公司,除了没收违法所得外,该处以何种数额的罚款,法律却没有明文规定。

  李丽静认为,目前的处罚并不足以杜绝此类现象。“罚款一般不会是最高数额,有些商家可能会觉得反正影响已经打出去了,交点罚款也没关系。这家会所由于证照不全,我们可以责令停业,对于证照齐全的商家,我们就只能进行罚款了。”

  李丽静建议,对商家的这种行为应该加大处罚力度,让违法成本高于其收益,这样才能起到威慑作用,避免其他商家效仿。

  据新华社

  ■新闻链接

  政府机关之名屡遭盗用

  这种假借政府机关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近年来屡屡见诸报端,广西、辽宁、四川等地均发生过类似案例。从酒店、汽车店之类开业到楼盘开盘等,政府机关仿佛都“随叫随到”,成为商家撑门面的工具。

  2009年10月,广西北流一家酒店举行四周年庆典活动时,店面挂着北流市委、市政府、公安局、建设局和税务局等单位的祝贺条幅。北流市委宣传部、政府办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这些条幅是酒店擅自挂上去的。

  2010年12月,四川南充“天上人间”国际娱乐会所3周年庆典活动现场,大门口摆满了祝贺花篮,其中两个花篮扯人眼球,祝贺单位是“南充市政府”和“南充市公安局”。后“天上人间”负责人、负责庆典广告的公司老板都被行政拘留5日,花店老板被处以罚款500元。

  这种行为甚至有从商家向个人蔓延的趋势,去年某温州富商之子考取公务员后,竟也在自家祠堂悬挂多幅“政府机关”的道贺条幅,造成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