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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广州房价目标:收入房价涨11%增额差34倍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30日 10:2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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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广州一套80m2新房为例

  业内人士称,房价基数太高,不能只以涨幅设定目标

  摘要:新“国八条”要求各地根据“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确定房价控制目标。包括广、深在内已公布目标的城市几乎都漏掉了“居民住房支付能力”这一标准。

  算账

  新“国八条”要求各地根据“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确定房价控制目标。包括广、深在内已公布目标的城市几乎都漏掉了“居民住房支付能力”这一标准。

  中国社科院经济学博士马光远算了笔账:如果一个城市的房价是1万元一平米,而人均收入是3000元。1万元房价涨10%是1000元,3000元工资涨10%是300元。“这样执行,老百姓的收入和房价还是会越差越大,调控目的何在?”

  以广州为例,2010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30658元,增长11%意味着多3372元。而2010年广州新房均价为13074元每平方米,增长11%意味着每平方米房价涨1438元,一套80平方米的房子价格涨幅超过11万元,相当于居民增长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4倍。按照这样的调控目标,市民拿到手的钱还是远远赶不上购房成本的增加。

  中原地产市场研究部总监王世界认为,不能只用涨幅来设定目标,因为房价的问题关键是2005-2010年这段时间涨得过快过高,在此基础上谈“房价涨幅不超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速”是不尽合理的,因为即便两者同样涨个10%,收入和房价的差距还是拉得更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