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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将修改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30日 14: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深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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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天征来公众近万条意见

  深圳晚报记者丁荡新报道 记者昨日了解到,《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自3月16日起至3月25日,公开征求我市公众意见,得到全市广大企业和职工的高度关注和积极参与,已收到意见和建议近万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正积极研究这些意见,并将立足民生做出妥善修改。

  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透露,该中心10天内共收到市民通过邮件、来信等方式反馈意见3200余份;同时公积金中心在新浪、腾讯开设的微博上收到约6000余条评论意见,微博关注人数均在万余人以上。

  从市民反映的意见来看,主要集中在提高租金提取额度、降低留存额、放开或者降低对多套房购房和还贷提取的限制、原社保住房公积金存量资金提取、外来务工人员提取等问题的意见。此外,也有意见涉及到将装修纳入提取、提高物业管理费提取额度、不设提取限制条件等。

  对此,公积金中心表示,这次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收获很大。对于市民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公积金中心会加以认真研究,在统筹考虑我市缴存职工不同群体的住房需求情况基础上,对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进一步调整完善,提请有关部门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除会同有关职能部门讨论外,该中心将于近日邀请有关专家就《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有关内容及公众意见进行研讨。提取具体政策后续修改的一个基本原则是以人为本,尽量兼顾到不同群体的实际需求,并能较好发挥住房公积金贷款功能,合理安排支持部分职工的自由提取需求与支持部分职工贷款需求的住房公积金政策。

  对于部分市民反映的无限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意见,公积金中心认为,这有违住房公积金制度支持和引导个人基本住房消费的初衷,且无限制地放开提取情形违反了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对于有市民对公积金中心使用住房公积金数字证书电子认证服务提出意见,公积金中心特别强调,开展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有足够的政策依据,但并没有强制用户使用;单位没有选择使用住房公积金数字证书办理网上业务的,还可以使用密码或者直接在全市148个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柜台办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