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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首席兽医官于康震回应“瘦肉精”谜团
河南生猪“瘦肉精”案件被曝光以来,“瘦肉精”成为社会关注焦点。“瘦肉精”到底是什么东西?危害几何?添加“瘦肉精”是行业“潜规则”还是个案?猪肉还能不能吃了?国家首席兽医官于康震29日就这些热点问题向记者作出回应。
欧盟美国先后禁用
于康震说,“瘦肉精”是β-肾上腺受体激动剂类化合物的俗称,包括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和沙丁胺醇等十几种物质。β-激动剂类化合物大多是医学临床普遍使用的平喘类药物。
其中,盐酸克伦特罗因药效显著、价格低廉,是此类药物中应用最为普遍的一种。盐酸克伦特罗作为医用处方药,需要在医生的指导下购买使用。
上世纪80年代初,美国学者发现给动物饲喂盐酸克伦特罗,可以提高瘦肉率和饲料转化率,获得很好经济效益。由此,美国开始将其用于动物养殖,并逐渐推广到其他国家。后来发现其毒副作用较大,80年代末欧盟、美国先后公布禁止使用。
随后,美国制药企业研究出毒性小、代谢快的替代品——莱克多巴胺,使用时只要严格掌握剂量、执行停药期规定,几乎不会在动物体内残留。美国、加拿大、墨西哥等20多个国家先后批准将莱克多巴胺用于生猪养殖。
上世纪90年代初,“瘦肉精”传入我国,1998年广东省高明市发生首例境内食用含盐酸克伦特罗猪肺中毒事件,引起了有关方面及社会关注,随后被禁止使用。
使用“瘦肉精”是个别现象
“从实际情况看,河南这次发生的‘瘦肉精’案件是个别县市的少数人明知禁用仍违法生产、销售和使用引起的。”于康震表示,“当前我国生猪产品总体上是安全的,违法使用‘瘦肉精’只是个别现象。”
据农业部对全国主要大中城市抽样监测,最近3年猪尿及猪肝中“瘦肉精”检测合格率均在99%以上;今年第一季度检测合格率为99.4%。
于康震指出,媒体报道河南生猪“瘦肉精”案件后,各地畜牧兽医部门按照农业部总体部署,及时启动畜产品质量安全年度监测计划,加大检测频率和覆盖面;对生猪养殖重点地区加大督导检查力度,落实属地日常监管责任。各地还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宣传车、告知书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瘦肉精”危害、健康养殖、守法经营等知识,做到入村、入户、到人。
养猪业未受大冲击
于康震说,“瘦肉精”案件发生后,农业部立即启动了生猪市场监测应急预案,开展生猪市场监测日报。根据监测,“瘦肉精”案件在最初一周对河南等地猪肉市场产生了一定影响,主要是部分地区的小规模户和散养户出现了卖猪难问题。但从全国看,生猪生产总体正常,市场形势平稳。
案件发生的最初一周,河南、江苏等主产区每公斤活猪价格下降了0.9-1.0元,猪肉销量也有所下降。个别地区出现了散养户卖猪难的情况,而规模场户在此次事件中基本未受冲击,反而因为信誉好,生猪订单增加。
目前,猪肉价格和销量均有所回升。3月28日,定点监测的集贸市场猪肉价格为23.36元/公斤,比3月15日事件发生时的每公斤23.33元高出0.03元;全国50家重点批发市场的猪肉交易量为2016.8吨,比3月15日上升了3.5%。
据农业部监测,3月份第4周全国活猪平均价格分别为每公斤14.78元,比春节前上涨5.1%,养殖户出栏一头肥猪利润在300元左右,处于正常偏好的利润区间,养猪场户补栏积极性较高。
今后如何联防联控
于康震说,河南“瘦肉精”案件虽然只是个案,但影响恶劣,教训深刻,暴露出监管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
农业部已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工信部、公安部、商务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食药局等部门启动了为期一年的“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从“瘦肉精”源头管理、生猪养殖、生猪收购贩运、生猪屠宰、肉品加工、肉品消费餐饮、肉品进出口等方面强化措施,坚决杜绝“瘦肉精”进入食品产业链。
同时,研究制定生猪“瘦肉精”全过程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养殖、收购、贩运、屠宰等环节的监管责任主体、工作机制和问责制度,提高生猪产品安全监管早发现、早预警、早查处的能力,有效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 董峻 于文静(据新华社北京3月29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