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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被毁责任人没钱 法院判保险公司必须赔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31日 13: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天府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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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报讯 (锦法 记者 陈琼)爱车被撞后燃烧报废,而事故责任人无钱赔偿,怎么办?

  2010年4月,某公司一辆越野车被撞毁,交警认定由肇事者王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但王某无钱赔偿。被撞毁的越野车购买过保险,保额为22万元左右,附加不计免赔率特约险等险别。事故发生后,该公司要求保险公司赔偿损失,但保险公司未予赔偿,双方诉诸法律。

  法院认为,根据《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有权要求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故该公司在未取得事故责任人及保险人赔偿情况下,依据与保险公司建立的保险合同关系,要求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赔偿责任符合法律规定。锦江法院判决保险公司给付车辆损失费21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