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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3月31日 15:4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民网
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从7万元提高到28万元。这是记者从3月31日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得的消息。
今年4月1日,本市医保进入2011医保年度(2011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自2011年4月1日起,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简称“封顶线”)从7万元提高到28万元,“封顶线”以上的医疗费用,仍由地方附加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
此外,经市政府批准,2011医保年度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急诊自负段自付标准和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均不作调整,仍然按照2010医保年度标准执行。参保人员的个人医疗账户资金将于4月1日计入,个人缴费部分按实际缴费金额计入,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部分的标准也不作调整,仍然按照2010医保年度标准执行。本市小城镇医疗保险相关标准参照上述精神,均维持2010医保年度标准不变。
有关医保年度转换的具体问题和相关标准,可拨打医保咨询服务热线962218进行详细咨询。(新民网记者 李若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