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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新建商品房须配建保障房 开发商不配合将限制其预售和确权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01日 01:1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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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时报记者 罗莎琳

  日前记者从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了解到,广州开始强制要求住宅用地中配建保障房,即开发商如不配合建设保障房,将对其预售和确权进行限制。业内人士表示,这将有助于解决保障房建设资金缺口问题。

  新规目前还在探索阶段

  据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对出让的住宅用地中配建保障房的做法还在探索阶段,当中涉及的配建保障房比例、配建的政策规定都还在研究讨论。

  对此,经纬行研究中心高级主任曾英杰表示,这一做法其实国外早已有先例,广州迈出这一步,有助于解决保障房建设资金缺口,对解决保障房总是“建在郊区,生活成本过高”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也会有一定的帮助。

  业内人士表示,广州建设保障房压力不小,保障房搭建在商品房中也是“迫不得已”。广州市住房保障办相关负责人表示,2011年广州筹集的保障性住房规模达到10万套。其中将新建保障房4.3万套(六成为公租房,其余为廉租房、经适房和限价房),投入资金达到89亿元。今年将有20多个新项目开工,此外还将通过购买、租赁等方式筹集一些用于保障房的房屋。

  配建比例要看社区规模

  那么,具体如何在部分新出让的商品住宅用地和“三旧”改造用地中,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如何进行“肥瘦搭配”?

  中地行市场传播部副总监陈扬建议,配建比例要视乎实际情况而定,根据政策及条件不同,比例会有所不同。

  曾英杰则表示,商品房中配建保障性住房的比例应该根据项目的区位以及规模来最终确定,大型社区建议配建的比例可以相对高一些,而小型楼盘的比例也可以相对低一些。这样可以在保证开发商一定利润的基础上实现保障性住房的可持续建设。

  据记者了解,广州早在2006至2007年就曾尝试出让商品住宅用地时配建回迁安置房或者政府回购房。但有的开发商建好商品房销售后仍迟迟不建安置房,有的则把配建房规划在小区边角位,至今也不修建。对此,房管局负责人表示,如果开发商不按规定和要求建设保障房,可以对其预售和商品房的确权进行限制,因此根本不用担心开发商延期建房或者把保障房建在边角位上。

  房企态度欲拒还迎

  陈扬分析,目前楼市处于非常时期,房企先要考虑的是如何生存,尽管商品房搭建保障房利润可能受到一定影响,但开发企业拿地是企业扩充的必要因素,如果项目开发有一定的合理收益,开发商不会拒绝。

  而保利地产有关负责人向记者透露,公司目前已经发函给不少城市政府部门,表示愿意积极参与到当地的保障房建设当中去。“目前开发商参与保障房是一个趋势。”该人士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