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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准入标准暂不统一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01日 04: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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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翟烜)昨天,市住保办常务副主任邹劲松做客首都之窗“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访谈时表示,受公租房建设主体和筹集方式的不同,准入标准也会略有不同。但由政府建设的会有统一标准,目前正由各区县试点,取得经验后再进行统一。区县房源充足的情况下,申请人可跨区选房。

  邹劲松说,“十二五”期间,北京建设的100万套保障性住房中,公租房占六成。今后,更多的申请家庭将通过租赁的形式解决住房问题。他说,现在公租房的需求量很大,但肯定是优先解决住房最困难的群体,这个群体就是目前已经通过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资格审核正在轮候的家庭。在这个基础上逐步放宽条件,把新毕业的大学生,甚至在北京稳定工作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分批次逐步按顺序解决。

  另外在政府组织建设以外,还要求产业园区来建设公租房,专门解决园区引进的人才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需要和本地职工的住房需要。

  对于此前已经申请了经适房、两限房的家庭,邹劲松说,已经摇完号的家庭,可以继续等待选择房屋类型。没有参加摇号的家庭,将鼓励引导进入公租房的体系,公租房可以优先配租给这些家庭,配租顺序廉租房申请家庭最优先(廉租房的申请家庭配租公租房仍然可以享受廉租房的租金补贴),其次是经适房申请家庭,限价房申请家庭排第三。

  邹劲松还透露,公租房的配租以区为主,主要通过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或者是工作所在地的区县去解决其住房困难问题,本区的公租房在解决本区的住房困难以后有富余的可以调剂其他区县。另外,随着公租房的入住,包括养老、计划生育、社保、户口等后期管理问题也正在研究。